| 名称 |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13 | - |
| 高职排名 | 176 | 37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94 | 89388 | 18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383 | 90853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4 | 46238 | 18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430 | 47422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5 | 91854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03 | 20759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2 | 9234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88 | 22790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8 | 7922 | 150 |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教育部批准设置,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的普通高等专科院校,是三峡库区唯一独立设置的公办全日制医药卫生类高等院校。
学校占地面积839亩,校舍面积4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0.2亿元。现有普通高职高专学生11180人,在职职工952人,其中教授48人、副教授127人,硕博士学位276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85%。
学校设有临床医学、中医、护理、医学技术、药学、公共卫生与管理、基础医学、公共基础、思政教学9个教学系部。建有高等医学教育研究所、中药研究所、中药科技馆、生命科学馆、三峡中医文化馆和医学科研中心等教学科研机构。学校实践教学体系完善,校内建有国内领先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药学等专业实验实训中心,有二级甲等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7所,教学医院12所。
学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若第一次投档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实行“专业+学校”平行投档模式录取的省份按当地录取规则执行。
进档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中各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及格,学校分项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方可被录取;凡高中学校审查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按学校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进档考生的专业确定按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并结合该专业对身体健康条件等录取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录取,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如考生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专业录取最低分,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投档成绩(统考成绩+附加分)相同考生,依次比较综合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和确定专业。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进档考生投档排序位次并结合该专业对身体健康条件等录取要求确定专业。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若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原则有明确要求的,学校参照执行。
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鉴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特点,英语基础不足的考生谨慎报考。
男女生比例:鉴于行业用工限制,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男生勿填报助产和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其他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报考护理、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人标准按照下列条件录取。护理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助产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医学美容技术专业身高不低于1.5米。面部有明显疤痕,四肢残疾、脊柱畸形的考生谨慎报考医学美容技术。我校对身体不达报考专业要求的考生将予以调剂或退档。
我校自2019年起与加拿大博瓦立学院合作举办护理专业高等专科学历教育项目,学制3年,颁发中方高等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和加方Diploma of Practical Nurse Program,教育部批准书编号PDE50CA3A20181009N,专业代码520201H;自2020年起与加拿大罗耶斯特文理学院合作举办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专科学历教育项目,学制3年,颁发中方高等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和加方Diploma in Fitness and Health Promotion,教育部批准书编号PDE50UK3A20201112N,专业代码520601H。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有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与普通文理类考生同等对待。
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组织专家评估、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公办的集护理、临床、预防、药学、医技等专业教育为一体的卫生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坐落在素有“西海锁钥”之称的青海省省会西宁市。
办学历史悠久。学院始建于1948年,其办学雏形更早可追溯至1935年设立举办的第一期种痘人员讲习班,1939年开办医务护理人员训练所,1943年改名为卫生人员训练所,1948年10月改名为“省立高级护士职业学校”,1951年正式建校为“青海省中级卫生技术学校”,1954年更名为“青海省卫生学校”,之后又更名为“青海省西宁卫生学校”“青海省第一卫生学校”,1960年再次更名为“青海省卫生学校”。分别于1984年、1990年在“青海省卫生学校”的基础上挂牌成立了“青海省卫生干部专科学校”,“青海省联合职工大学卫生分校”。2003年“青海省卫生学校”升格为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首家被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被教育部批准为“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2016年被确定为“青海省重点高职院校”。2018年被教育部列入“第三批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20年被教育部列入“国家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2021年被省教育厅列入“青海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2021年被教育部列入“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单位” “全国首批急救教育试点学校(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学院是全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省级文明校园。在2021-2022年全国528所医药卫生大类高职院校中排名第45位,入50强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