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浙江万里学院 | 西安财经大学 |
|---|---|---|
| 软科(综合) | 361 | - |
| 校友会(综合) | 293 | 346 |
| 武书连 | 552 | 53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34 | 116889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42 | 107443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63 | 83142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65 | 81099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00 | 88617 | 34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58 | 26308 | 40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465 | 46447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459 | 49947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53 | 53780 | 443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一批 | 443 | 60059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34 | 6748 | 499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15 | 10374 | 49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05 | 12661 | 499 |
浙江万里学院由浙江省万里教育集团举办,是一所具有72年办学历史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公办高校实行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的新型高校,被教育专家誉为“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范例性实践”。
2004年,与英国诺丁汉大学联合创办了全国第一所中外合作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2005年,以优良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并成为试点单位联盟理事长单位;2015年,成为“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2017年,成为“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在德国汉堡设立浙江万里学院海外校区;2021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浙江万里学院招生有第二批、单考单招、第二批提前批。浙江省内为普通本科批、普通本科提前批,单考单招,外省以第二批本科为主,具体以各省考试院确定的招生计划为准。
西安财经大学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52年创建的西北贸易学校。2001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陕西经贸学院与西安统计学院合并组建西安财经学院。2018年11月30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西安财经学院更名为西安财经大学。学校现有长安、雁塔、翠华东、翠华西4个校区,占地面积1600余亩。雁塔、翠华校区毗邻驰名中外的唐代大雁塔,长安校区位于秦岭北麓的神禾塬上,环境优雅,文化底蕴深厚。
学生餐厅宽敞明亮,饭菜种类多,并设有清真灶。
艺术类专业考生提前批次录取,其它专业考生按各省安排的批次进行录取。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有我校的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严格按各省投档原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条学校招生的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 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专业课成绩合格。
2. 美术类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 编导类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 对合并批次的省份,文化课成绩合格标准按各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第六章 专业水平复核
第十三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相关政策及文件要求,学校对当年度普通本科招生录取美术类专业新生,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业水平复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