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18 | 239 |
| 高职排名 | 73 | 44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2 | 65225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35 | 23072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401 | 225757 | 266 |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吉林省政府批准成立,具有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综合性职业技术院校,是国家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中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弹性学制试点院校。
学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以内涵发展为主的方针,确立了“立德为先、强能为本、突出特色、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凝练出以“铸诚精艺”为核心的校园文化。学院遵循市场规律和高职教育规律,形成了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一主多元办学模式,探索了校企融合、工学结合的五同人才培养模式,使人才培养和人才使用融为一体。毕业生就业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用人单位满意率达92%,就业工作跨入全国高等院校就业工作50强。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1.吉林省为专科批录取,执行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通知》
2.省外执行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通知》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专业测试合格证,学校根据考生所在省招生办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依据考生投档信息和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各省招
生办相关规定执行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台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前身是始建于1937年的浙江省台州农业学校和始建于1921年的浙江省黄岩师范学校,2003年6月两校合并筹建,2007年2月正式成立。学校为浙江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和教育部职教所实验校,先后获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4A等级平安校园、浙江省治安安全示范单位、浙江省绿化模范单位、浙江省生态文化基地、浙江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多次荣获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浙江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1、按国家教育部要求,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录取体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男女比例:不限
4、体健康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性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5、录取具体方式:
A、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
B、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考生录取后,原则上不予调整专业。
C、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D、无专业分数级差具体要求。
E、无专业加试要求。
F、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平行志愿录取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录取“征求志愿”的考生。
G、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