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潍坊职业学院 |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23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9 | - |
| 高职排名 | 34 | 12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304 | 484848 | 150 | |
| 2021 | 高本贯通 | 普通类二段 | 463 | 233818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二段 | 226 | 537139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208 | 540695 | 150 | |
| 2021 | 高职技师合作培养 | 普通类二段 | 180 | 543227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6 | 450666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7 | 331481 | 180 | |
| 2020 | 软件类 | 专科批 | 293 | 401615 | 180 |
潍坊职业学院是2001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全国1+X证书试点高职院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主持单位、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高等教育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入选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资源50强”“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综合竞争力100强”。
潍坊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二十四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二十五条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潍坊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十六条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第十七条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设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高考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
第十八条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
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和专业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
潍坊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十九条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
依据《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4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院位于河南省会郑州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占地1160余亩。学院设有10个系部,在校生15000余人,2008年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共计46个。
办学理念 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职业技能培养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在重视职业取向的同时,注重学生个性全面发展,不断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满足社会对高技能“银领”人才的需要。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批次,全部进行网上录取。
1.提档比例:按照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的比例提档。
2.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3.报考我院美术、音乐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其专业成绩采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于符合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加分(降分)投档或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规定加分(降分)接收投档或优先录取。
5.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6.各专业录取考生不限男女比例。
7.各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报考我院美术、音乐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其专业成绩采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