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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9 14:17:42 解决时间:2022-08-08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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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录取分数为天津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31,最低位次是14691、天津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25,最低位次是4936、河北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60,最低位次是17238、山西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08,最低位次是35445、山西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39,最低位次是7010、内蒙古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04,最低位次是6698、黑龙江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90,最低位次是7132、浙江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87,最低位次是54131、安徽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03,最低位次是77404、安徽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50,最低位次是18650、山东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71,最低位次是14059、河南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91,最低位次是110417、河南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45,最低位次是22826、湖北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55,最低位次是13238、湖南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91,最低位次是14569、广西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79,最低位次是48349、四川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44,最低位次是77174、四川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52,最低位次是18635。
一、天津中医药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录取分数线
1.2018年劳动与社会保障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劳动与社会保障天津本科批-53114691
文科劳动与社会保障天津本科批-5254936
文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河北本科二批-56017238
理科劳动与社会保障山西本科二批A段-50835445
文科劳动与社会保障山西本科二批A段-5397010
文科劳动与社会保障内蒙古本科二批-5046698
文科劳动与社会保障黑龙江本科二批A段-4907132
综合劳动与社会保障浙江平行录取二段-58754131
理科劳动与社会保障安徽本科二批-50377404
文科劳动与社会保障安徽本科二批-55018650
文科劳动与社会保障山东本科批-57114059
理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河南本科二批-491110417
文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河南本科二批-54522826
文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湖北本科二批-55513238
理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湖南本科一批-59114569
理科劳动与社会保障广西本科二批-47948349
理科劳动与社会保障四川本科二批-54477174
文科劳动与社会保障四川本科二批-55218635
2.2017年劳动与社会保障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劳动与社会保障天津本科二批A段-48618010
理科劳动与社会保障天津本科二批50348656345
文科劳动与社会保障天津本科二批A段-4955093
文科劳动与社会保障天津本科二批51949578439
文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河北本科二批-52115386
理科劳动与社会保障山西本科二批A段-47830580
文科劳动与社会保障山西本科二批A段-5097145
文科劳动与社会保障内蒙古本科二批-4697210
文科劳动与社会保障黑龙江本科二批A段-4698428
综合劳动与社会保障浙江平行录取二段-56364669
理科劳动与社会保障安徽本科二批-47283945
文科劳动与社会保障安徽本科二批-51217894
文科劳动与社会保障福建本科二批-47010417
理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河南本科二批-48683016
文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河南本科二批-51519379
理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湖南本科二批-49445448
理科劳动与社会保障广西本科二批-41557494
理科劳动与社会保障四川本科二批-51174116
文科劳动与社会保障四川本科二批-53419725
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介绍
公共管理类 劳动与社会保障
天津中医药大学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培养目标:依托医药学和保险保障专业知识,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适应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特别是医疗保险事业发展,通晓中外劳动和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专业基础知识扎实,业务知识面宽,能从事劳动就业、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与商业性保险运作与管理,并具有理论研究能力和教学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专业特色:本专业以医疗保险为特色。

主要课程:

专业基础课: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管理学原理、社会学、人口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财政学、风险管理、货币银行学、社会调查研究方法、卫生事业管理学、中医药学概论、基础医学概论、临床医学概论、社会医学、卫生法学

专业课:社会保障概论、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险学、公共政策学、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保险学、卫生经济学、社会保障统计、劳动经济学、医疗保险学、劳工关系、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

学制学位:学制4年。在修业年限内,合格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可以获得毕业证书;根据《天津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到各类各级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医院,从事与医疗保险领域相关的工作,也可继续攻读管理学及其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在学期间,学院与澳洲名校ECU和Murdoch大学建立2+2合作培养平台。学生有机会获得中外两个学士学位。

学院还与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UNA)开设了“3+1+1”国际合作办学项目,相关专业本科生有机会通过国内3年国外2年的学习,获得我校的学士学位和UNA的工商管理、健康与人类行为、历史、英语、刑事司法学等方向的硕士学位。或可以通过教育部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赴北阿拉巴马大学进行短期国际交流。

三、天津中医药大学
133
校友会(综合)
248
武书连
22
软科(医药)
学校简介

天津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8年,原名天津中医学院。2005年更名为天津中医药大学。2017年,学校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药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2018年,学校整体搬迁至静海团泊湖畔新校区。学校已入围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天津市政府三方共建高校之列。学校是原国家教委批准的唯一一所中国传统医药国际学院,是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学校新校区坐落于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湖畔,占地2600余亩,建筑面积70万平方米。校园以湖水景观为特点、中药植被为标志、中医药文化为主线,建设成为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心、中医药防治疾病中心、中医药国际教育和交流中心、中医药现代化研究中心、中医药文化中心,并建有天津中药植物园、天津中医药博物馆等。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分为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两种录取规则。按照顺序志愿规则录取:院校录取以“志愿优先、按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为原则,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院校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为原则,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高校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高校的投档条件时,则投档到序号在前的高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高校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到该高校。

  第十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在同一科类(或专业组)、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为准,如投档分数与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相同,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如无明确规定,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分数较高的考生。

  第十一条:内蒙古考生,依据当地招生办法,录取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等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录取时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高考改革试点省市的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规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和规定;如无明确规定,该专业录取规则为按照考生文化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天津市考生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中外合作办学临床药学专业不录取无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无专业调剂环节;英语高考成绩满分为150分的省市,考生所得分数不得低于110分(满分为其他标准的省市,参考该比例执行),具有较好的听力与口语能力,且考生具有良好的化学基础。

  第十五条:对政策加分考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内地新疆班、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八条: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不符合标准者,按指导意见规定处理。鉴于我校的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建议残疾考生慎报医、药和护理类专业。

  第十九条:护理专业由于工作性质需求,建议男生身高1.65米、女生身高1.55米以下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定向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办理。定向招生,定向就业。

  第二十一条:我校在收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我院目前没有艺术类招生.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每个专业男、女生均可报考,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应届生和往届生一视同仁。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学校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10号

邮编:301617   

网址:www.tjutcm.edu.cn

E-mail:zhaoshengchuzc@163.com

电话:(022)59596333   59596151

传真:(022)59596150 

监督电话:(022)59596101


 



通讯地址
学校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10号 邮编:301617
奖学金设置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成为优秀人才,同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我校对学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奖助学金分为国家级、市级、校级三个层次,均为每学年评选一次。

一、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面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习成绩优秀本科在校生,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面对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学习成绩优秀本科在校生,5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面向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预科生。分为一等助学金:3900元/人、二等助学金:3300元/人、三等助学金:2700元/人。

4.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面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进行学费减免或学费补偿,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面向在校的全日制退役学生发放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获国家奖助学金人数将依据相关政策由天津市教委统一安排,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市级奖助学金

1.王克昌奖学金:我校每年参与天津市教委设置的“王克昌奖学金”的评定,奖金额度为2000元/人,“王克昌特等奖学金”奖金额度为8000元/人。

2.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面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习成绩优秀的本科在校生,8000元/人。

3.天津市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由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面向我校来自农村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金额为3000元/人。

4.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签订就业协议3年以上(含3年,下同)的我市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毕业后,每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分三年补偿或代偿完毕。

三、校级奖助学金

1.“十佳大学生”校长奖学金:我校设立的学生个人奖励的最高荣誉,授予品德高尚、学业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事迹特别突出且在学生中有较大感召力和影响力的学生。奖金额度为10000元/人,名额不多于10人。

2.岐黄科技奖学金:授予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者。奖金额度为5000元/人,名额不多于10人。

3.“天中之星”特别贡献奖学金:授予在道德示范、学生工作、志愿服务、自立自强、学术科研、创新创业、文艺创作、体育锻炼、优秀共产党员、民族团结等领域至少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生。奖金额度为5000元/人,名额不多于10人。

4.综合类奖学金:用于奖励一、二、三、四学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综合类奖学金共设三个等级。

一等奖1500元/人,占学生总人数的5%;

二等奖1000元/人,占学生总人数的10%;

三等奖600元/人,占学生总人数的15%;

单项奖300元/人,占学生总人数的10%。

单项奖授予德、智、体、美、劳综合测评有突出进步者、优秀学生干部、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及在各级学习竞赛、体育比赛、科技活动成绩突出者。

5.优秀毕业生奖金:毕业班不实行奖学金制度,发放100元/人的实习补助费,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选优秀毕业生,并奖励优秀毕业生300元/人。

6.勇搏奖助学金:由张伯礼院士和王永炎院士捐资发起设立,并向知名医药企业募集资金注入该基金。“勇搏奖助学金”旨在奖励立志成才、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同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砥砺他们“勇于拼搏、锐意进取、自强不息、善于创新”的优秀品质,培养和造就综合素质突出、专业能力过硬的合格人才。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

7.学费减免:由学生自主申报,对在我校入学的天津市低保家庭子女实行减收学杂费50%的政策。

8.临时困难补助:面向因突发情况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给予的一次性生活资助,按照困难情况分为2000元、1000元、500元三个档次。

以上相关政策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天津中医药大学学生处

                                   2022年3月


  中专 2022-08-08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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