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沈阳建筑大学 | 衢州学院 |
|---|---|---|
| 软科(综合) | 224 | 384 |
| 校友会(综合) | 202 | 464 |
| 武书连 | 342 | 63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1 | 51387 | 33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09 | 77340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9 | 10024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34 | 69174 | 33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45 | 104012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06 | 148815 | 495 |
沈阳建筑大学是以建筑、土木、机械等学科为特色,以工为主,工、管、理、文、农、法、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省部共建高等学校,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2000 年在国家办学管理体制调整中划归辽宁省管理。2010年,辽宁省政府与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北京签署了共建沈阳建筑大学协议,为学校创建有特色、高水平建筑大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进一步密切学校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搭建了新的平台。
学校位于沈阳浑南新区的主校区占地面积 1500亩。主校区规划设计体现了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规划布局合理,建筑形式现代、质朴、简练,功能设施齐全。教学区为网格式、具有东方文化底蕴的庭院组合,有利于资源共享和学科交流。一座长达 756 米 的亚洲第一长廊将教学区、图书馆、实验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巧妙地连接在一起,形成校园一道独特的风景。学校拥有开放式图书馆、国内首座建筑博物馆、多功能体育中心(包括游泳馆、篮排球馆、乒乓球馆、体操馆、文娱馆等)、方便快捷的校园数字信息化平台。学校校园获得国家“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为确保每一名贫困学生不因暂时困难而辍学,我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实际采取了“奖、助、贷、勤、免、补”等多种措施以保证他们正常的学习生活。一是在按规定评定发放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企业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努力学习,获得奖学金来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部分费用;二是按规定发放国家助学金,为困难学生解决日常生活费;三是与有关银行落实了为贫困学生办理助学贷款事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持相关证明,入学后办理助学贷款;四是在校内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每年可有近千人次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五是学校对家庭条件特殊困难,符合学校减免条件的学生,可以享受学费的减免政策;六是学校对于实施以上措施后在生活上仍有困难的学生开设了如定餐、阳光卡、学校党员助困基金、雷锋班历任班长基金以及社会人士在校内设立的多种资助或补助,目前我校在校生中每年都有数百名学生受到社会各界的资助。
学校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沈阳建筑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110168
学校网址:http://www.sjzu.edu.cn
咨询电话:024-24693969、88893969
衢州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多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85年的浙江工学院浙西分校(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更名为衢州学院。2013年获批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高校,2015年获批为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1年被列为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试点院校。学校获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省重才爱才先进单位、省文明单位、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学校、省高校平安校园、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等荣誉。
学生资助对象出具相关证明,经学校认定后,可在学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发展性资助和困难补助等,也可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第一档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500元,第二档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700元。学校针对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学费减免工作,减免额度分为三档,第一档减免额度为一学年全额学费,第二档减免额度为2000元/学年,第三档减免额度为1000元/学年。(具体金额以当年度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