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淮北师范大学 |
|---|---|---|
| 软科(综合) | - | 287 |
| 校友会(综合) | 309 | 309 |
| 武书连 | 352 | 32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0 | 9287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4 | 10574 | 400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3 | 12866 | 400 | 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1 | 15496 | 400 | 政/地/史(3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45 | 27738 | 400 | 物/化/生(3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45 | 27738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40 | 28666 | 400 | 物理/化学(2选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607 | 11482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92 | 17097 | 488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一批 | 562 | 32598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618 | 2795 | 56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一批 | 605 | 5055 | 56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02 | 76793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00 | 78969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95 | 83335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66 | 18444 | 56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4 | 19872 | 560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64 | 19580 | 560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前身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创建于1960年,是原国家对外贸易部最早设置的两所本科高校之一,被誉为“中国对外经贸人才的摇篮”。1994年,学校划归上海市人民政府管理;2009年,入选世界首批、中国首家世界贸易组织(WTO)讲席院校;2013年,更名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9年,获得WTO亚太培训中心资格,成为WTO全球7个培训伙伴中在中国内地设立的唯一区域培训合作伙伴;202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应用经济学成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22年,跻身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地方高校行列。学校因贸易强国而生、因对外开放而兴、因全面改革而盛、因新时代开放事业而新,经过60余年的发展,已构建起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在高层次、应用型、国际化经贸人才培养和国际经贸领域决策咨询研究方面取得丰硕成果,综合办学实力显著提升。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高考)成绩录取的规则:
1.投档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录取
(1)按专业(类)投档省份,学校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实际投档到专业的考生予以录取。
(2)按专业组方式投档省份,学校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同一专业组内,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达到专业组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该专业组内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至该专业组内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3)其他省份: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至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3.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间的录取级差分。同分者,志愿优先。同分同志愿者,文科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上海市等不分文理科省份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3+1+2”模式改革省份,选考历史科目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选考物理科目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
4.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但政策加分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二、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三、在普通本科平行志愿批次(不含征集志愿)中,对完全服从专业调剂(含中外合作专业)且体检不受限的进档考生,学校承诺不退档。
淮北师范大学位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安徽省淮北市,是一所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1974年建校,时为安徽师范大学淮北分校。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定名为淮北煤炭师范学院,隶属原煤炭工业部,面向全国招生。1998年9月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安徽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淮北师范大学。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2009年增列为省级立项建设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博士后培养单位。2018年高水平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新生。
2、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考生进档后,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按各省(市)规定的投档办法进行录取。有关省(市、自治区)同分排序规则按其文件规定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
4、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此外,男生身高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低于1.60米、有残疾的考生谨慎报考体育类、旅游管理类、舞蹈学、表演专业,以免影响今后学习或就业;报考社会学类专业应体貌端正、性格乐观、善于交流与沟通;外语类、法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表演、旅游管理类专业均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5、非外语类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英语或日语口试成绩要求中等及以上,英语或日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150分制)。
6、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7、体育类专业录取时按各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排序录取。面向安徽招生的体育教育(足球教师试验班)专业,录取参阅我校《2022年体育教育专业(足球教师试验班)招生简章》。
8、艺术类专业均使用各省(市、自治区)统(联)考成绩,按其投档成绩排序录取。
9、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等助学体系。其中,奖学金设置情况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同时,学校给予特殊困难学生一定的困难补助,组织勤工助学活动。新生凭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教育局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安徽省新生还可到当地农村商业银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0、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艺术类专业均使用各省(市、自治区)统(联)考成绩,按其投档成绩排序录取。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