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绵阳师范学院 | 山西传媒学院 |
|---|---|---|
| 软科(综合) | 390 | - |
| 校友会(综合) | 377 | 418 |
| 武书连 | 554 | 69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00 | 104717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33 | 22501 | 47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79 | 127243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22 | 29267 | 47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60 | 60972 | 41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514 | 11776 | 458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42 | 72727 | 41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83 | 19945 | 458 |
绵阳师范学院是四川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座落于我国重要的国防科研和电子工业生产基地、成渝经济区西北部中心城市、四川省第二大城市、国务院批准建设的中国唯一科技城——四川省绵阳市。学校于200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绵阳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成立。2006年成为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7年以优良成绩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获准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项目”试点单位,开始招收环境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我校对毕业生的就业工作非常重视,多年来一直以各种有效措施稳定毕业生较高的就业率,并不断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质量。这里应说明的是,我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良好,就业率一直名列全省同类高校前列,学校多次荣获“四川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现行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机制是“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为此,学校在不断强化人才培养质量意识与进一步提升学生就业竞争能力的同时,充分挖掘各种有利资源,加强与省内外各类人才交流中心的合作,不断拓展毕业生就业市场,积极为毕业生搭建更为宽广的就业平台。同时,学校还进一步加大了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毕业生就业指导的力度,帮助他们明确目标、准确定位,掌握择业技巧,不断提高社会适应能力。
近年来,学校与一大批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的人才供求合作关系,就业网络辐射全国,行业涵盖科研院所、部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为我校毕业生成功就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我校艺术类专业一般在提前批(部分省份为艺体一批)录取,一般本科专业在普通二本批次录取,专科专业在专一批次录取!
对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办法安排专业。
1、对于我校招收的艺术体育类考生,我校使用各生源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
2、美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录取。
3、音乐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体育教育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没有特殊规定,一视同仁
山西传媒学院前身可追溯至1983年建立的华北广播电视学校。1990年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华北广播电视学校的基础上成立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两校合署),隶属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是全国唯一独立设置的广播影视类成人高等院校。2000年划转山西省管理。201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其基础上改制建立了山西传媒学院。
山西传媒学院是全国第三所传媒类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山西省唯一一所艺术类本科院校,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与山西省人民政府共建,是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干部培训基地。同时也是山西省首批“部校共建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高校、山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第十四条 本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非山西省生源(在山西以外的省份参加高考)
(1)学院组织专业考试(校考)省份的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校考成绩进档,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学院组织专业考试(校考)省份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校考成绩进档,高考文化成绩达所在省份文史类第二批本科最低控制线的75%的情况下,按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动画专业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使用所在省份美术类统考成绩。按专业成绩进档,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录音艺术专业使用所在省份音乐类统考成绩。按专业成绩进档,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山西省生源(在山西省内参加高考)
(1)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画专业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使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按专业成绩进档,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录音艺术专业使用省音乐类统考成绩。按专业成绩进档,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省播音联考成绩。联考成绩80分(含)以上,高考文化成绩达文史类第二批本科最低控制线的85%后,按高考文化成绩进档,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省编导与戏文联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达文史类第二批本科最低控制线的85%后,按高考文化成绩进档,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专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摄影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和电脑艺术设计专业使用各省份美术类统考成绩。按专业成绩进档,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影视表演专业使用各省份表演类统考(联考)成绩。按专业成绩进档,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影视表演(舞蹈方向)专业使用各省份舞蹈类统考(联考)成绩。按专业成绩进档,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艺术类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生源。按“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对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以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校考专业艺文、艺理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