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 宿迁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41 | - |
| 高职排名 | 430 | 78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411 | 336785 | 150 | |
| 2021 | 高本贯通 | 普通类二段 | 470 | 218307 | 150 | |
| 2021 | 公费医学生 | 普通类二段 | 460 | 241285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411 | 336000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二段 | 377 | 388856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397 | 359256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38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山东省高职高专首批学分制试点院校
教育部第一批“1+X证书”试点院校
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专业示范点
全国健康养老服务生产性实训基地
办学历史悠久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科学校,始建于1950年。1978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定名为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历史悠久,积淀深厚。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5084人。
校园环境优美 学校坐落于驰名中外的中国牡丹之都——菏泽市。校区与历史名园---古今园、百花园毗邻,国色天香的牡丹花卉与源远流长的牡丹文化为学校发展奠定了丰厚的底蕴。校园景色秀丽,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和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学校采取以下奖助措施:
⑴学校奖学金:我校在各专业中均设立普通奖学金,获奖比例占学生总数的30%,其中一等奖1200元/生/学年,二等奖800元/生/学年,三等奖600元/生/学年。
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学年。
⑶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生/学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
⑷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文件精神,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可以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也可申请办理,每生每年可贷款8000元。
⑸勤工助学:学校采取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等办法,使困难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每学年获得1000~1200元的补助。
⑹新生报到入学时,学校设有"绿色通道"。
1.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接受投档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山东省春季高考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时,优先录取所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若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待其余考生录取结束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2.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照各省市的规定接受投档并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根据各专业计划数和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在确定录取专业时,优先录取所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若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待其余考生录取结束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3.录取时若出现分数相同情况,依据“投档成绩”进行区分录取,优先录取“投档成绩”高的考生。
我校对往届生录取无特殊要求。
宿迁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0年,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专科层次民办普通高校,学院以计算机软件技术专业集群为主要特色。
学院坐落在有着2000多年历史的宿迁市。学院地处湖滨新区高教园,依山傍水,环境优雅。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办学宗旨,以改革创新探索职业教育发展新思路,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要求为标准”、“以优质就业为目标”完善专业课程体系、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创新教学模式、挖掘学生潜力、提高教学效率,为青年学子求学与就业提供保障,努力打造以就业教育为品牌的新型高职学院。
五、录取办法
1、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注册申请。
2、我校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和高考成绩,严格遵循省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坚持素质教育导向。考生在综合素质的某一方面优势明显、等级良好,提前向我院提交了附加说明材料,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的,可以在统一填报注册申请后优先录取。
4、艺术类考生在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时,文化分和专业分达到我院要求,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排序,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我院决定考生录取及所录取专业。艺术类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兼)时,录取同普通类考生。
5、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等级,等级高者优先),结合考生专业志愿依次予以安排。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报我校审核。
(1)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2)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3)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4)取得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的考生;
(5)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6)对于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普通类的达到普通类录注册入学要求,我院优先录取。
7、各专业考生不限外语语种,但入校后我校各专业只开设公共英语课程。
8、我校所设专业,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无比例限制。
9、在江苏省以外录取新生,按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对于享受优惠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各省(市)规定加分后提档、录取。
11、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规定时限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