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 |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262 |
| 高职排名 | 737 | 84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53 | 48196 | 16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30 | 381264 | -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5 | 182464 | - |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的前身是黑龙江省戏曲学校,1959年建校,1972年更名为黑龙江省艺术学校,2002年9月经省政府批准,与黑龙江省文化干部学校合并组建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目前是黑龙江省唯一的一所国办全日制综合性艺术职业学院。学院现有两个校区,主校区位于南岗区和兴路149号,分校区位于南岗区中兴街21号,总占地面积160亩。除校本部外,我院还在全省设立了10个分校。
学院办学历史悠久,文化艺术底蕴深厚,建校五十多年来培养了一大批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表演艺术家、剧作家,被誉为“黑龙江艺术人才的摇篮”。如作家张抗抗;剧作家张明媛、鲍十、李景宽、费守疆;书法家张戈;表演艺术家刘淑琴、赵三凤、白淑贤、邢美珠、李师友;杂技表演艺术家王虹;舞蹈家唐文娟、魏云、邱辉;歌唱家牟玄甫、金曼、于乃久、王邵玫、刘和刚;作曲家王宁、李黎夫;小提琴演奏家薛苏里;音乐制作人李盾;影视表演艺术家刘佳、刘之冰;画家吴良团、林建群等。
按照国家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新生入学后家庭困难学生可按照国家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凡符合条件者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前身为河南省劳改警察学校、河南省司法警官学校,2001年4月被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院隶属于河南省司法厅,业务受省教育厅指导,是以高等司法警官教育为主,多种专业教育并举,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全日制警察类普通高等学校。设置监所管理系、法律系、信息技术系、警察学系、司法行政管理系、基础部、警体部、警察技术实验中心等教学机构,开设有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刑事执行、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警务、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司法鉴定技术、社区矫正、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技术等14个专业。其中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行政执行、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等4个专业为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档4300元/人年,二档3300元/人·年,三档2300元/人·年,以及学院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人年,二等奖800元/人年,三等奖500元/人年。同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勤工助学12元/小时,一个月不超过40小时;以及临时困难补助(结合学生实际困难情况予以资助)、新生绿色通道等各类资助项目,助力贫困生顺利入学,并为其成长成才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