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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法学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4 04:19:20 解决时间:2022-08-08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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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法学录取分数为内蒙古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43,最低位次是12935、辽宁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14,最低位次是17650、广西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57,最低位次是31931。
一、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法学录取分数线
1.2021年法学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文科法学内蒙古本科二批46844312935
历史类法学辽宁本科批-51417650
文科法学广西本科二批47145731931
2.2020年法学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文科法学内蒙古本科二批50147712888
文科法学辽宁本科批-51217142
文科法学(蒙古语文,汉语)吉林本科二批B段-37723983
文科法学河南本科二批-52046713
文科法学广西本科二批-42132973
3.2019年法学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文科法学河南本科二批-49849902
文科法学内蒙古本科二批-48212412
文科法学新疆本科二批-4388621
4.2018年法学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文科法学(汉语)西藏本科二批345339-
文科法学内蒙古本科二批-45113338
文科法学河南本科二批-49254647
文科法学新疆本科二批-40811008
5.2017年法学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文科法学内蒙古本科二批-42313522
二、法学专业介绍
法学类 法学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法学专业简介

专业代码:030101K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法学专业是国家教育部严格控制本科专业之一。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够在基层及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蒙汉兼通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法学专业教学条件:理论教学在多媒体教室进行以外在法院、司法局、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单位建立了八处专业实践基地的同时建设完善了校内综合实训场所—模拟法庭(约400㎡),为法学专业学生的见习、校内实训、专业实习提供了有利条件。

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保障法。该专业目前建设有院级精品课程两门、重点课程一门。

法学专业教师坚持教学科研并重原则,在区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百五十余篇专业论文,并荣获过自治区党委精神文明建设第九届“五个一工程”奖1人;国家教育部优秀教材三等奖2人:内蒙古人民政府教学成果二等奖1人;全区第三届民族教育科研成果三等奖1人等多种科研奖励。主持和参与完成了国家、自治区课题十三项。

法学专业师资队伍现有17名教师,其中教授1名,副教授5名、讲师9名、助教4名,14名教师能够运用蒙汉双语教学。法学专业教师学历均为本科以上。其中硕士以上16名。另有客座教授7名。近年来荣获过《乌兰夫民族高等教育师资培养基金》奖5人;全区优秀教师1人;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1人;全国民族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1人。

三、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499
校友会(综合)
学校简介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批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建于1953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最早的民族院校。学校一直秉承“以人为本,特色立校,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的办学理念,注重民族性、区域性和应用性特色,以“培养民族优秀人才、服务民族地区发展、传承民族优秀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为宗旨,累计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人才3万余名,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传承繁荣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边疆稳定与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471-6585247,13847123506,

联系人:纳老师:联系电话:0471-6585248,13204713996,

学校主页:http://www.imnc.edu.cn


加分政策

按照《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执行。


奖学金设置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奖学金设置: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占学生数的0.3%;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占学生数的3%;国家助学金每人平均2000元,占学生数的28%。 二、专业奖学金:学院为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奖学金,按学期发放。一等奖560元/学期,占学生数的10%;二等奖360元/学期,占学生数的30%;三等奖160元/学期,占学生数的60%。 三、学院为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特困学生设有专项奖励和资助资金:乌兰夫奖学金每人5000元,奖励20人;建行奖学金每人3000元,奖励18人;冈松庆久奖学金每人1000元,奖励20人;红十字会博爱一日捐助学金每人1000元,资助60人。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请考生阅读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 凡区内考生填报我院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2014年音乐类统考(马头琴方向专业课考试的主试必须是马头琴)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课联考,且成绩合格,我院承认外省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专业联考合格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音乐学专业的音乐学方向投档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马头琴方向、音乐表演方向投档考生按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无志愿不调剂。

2. 凡区内考生填报我院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产品设计(民族工艺装饰设计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民族服装设计方向)、摄影专业等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2014年美术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我院承认外省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课联考合格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产品设计(民族工艺装饰设计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民族服装设计方向)投档考生按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摄影专业投档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无志愿不调剂。


  中专 2022-08-08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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