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华东交通大学 | 国际关系学院 |
|---|---|---|
| 软科(综合) | 206 | 226 |
| 校友会(综合) | 192 | 346 |
| 武书连 | 277 | 4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51 | 28311 | 51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47 | 30676 | 51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10 | 55606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5 | 14964 | 150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一批 | 549 | 29183 | 519 | |
| 2021 | 苏区专项计划 | 本科一批 | 548 | 29898 | 519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一批 | 527 | 42658 | 519 | |
| 2021 | 软件工程 | 本科二批 | 511 | 54553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83 | 6500 | 559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82 | 6685 | 55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61 | 12733 | 496 | |
| 2021 | 苏区专项计划 | 本科一批 | 582 | 6631 | 559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一批 | 581 | 6875 | 55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 | 595 | 10088 | 51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 | 615 | 1709 | 55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66 | 29336 | 400 | 物理必选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A段 | 607 | 7025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A段 | 592 | 9188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A段 | 588 | 9802 | 400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A段 | 588 | 9802 | 400 | 物理必选 |
华东交通大学是一所以交通为特色、轨道为核心、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国家铁路局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双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江西省重点加强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历史沿革:1971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将上海交通大学机车车辆系以及同济大学铁道工程专业并入上海铁道学院,更名为华东交通大学,迁往江西。1978年,华东交通大学与上海铁道学院各自继续办学。学校原隶属铁道部,2000年,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助措施
1.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的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分每生每年4000元、3000元和2000元三个档次,资助比例分别占在校学生总数的5%、10%、5%。
2.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通过生源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的总额不高于学生应付的学费,且不高于6000元/学年,学生可以在毕业后六年内还本付息。
3.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办公室,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实行按劳取酬。
4.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遇突发性事件的学生,学校可提供一次性临时生活困难补助。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布的录取批次,通过远程网上录取。
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江西省考生参加省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统考),合格者可填报我校志愿。参加全国高考后,按当地省(市、区)招办政策择优录取(数学成绩记入总分)。
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专业、音乐学专业: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并在所在省联考中获得报考资格(按照生源所在省高招政策),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控制线,按专业成绩×50% + 文化成绩×50% 择优录取。舞蹈表演专业: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并在所在省联考中获得报考资格(按照生源所在省高招政策),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学生入学后将组织专业复查,如发现复查成绩与原专业测试成绩差异较大,经调查核实,认定的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国际关系学院地处北京海淀三山五园核心,西望颐和园,东临圆明园,毗邻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多所著名高校,精英荟萃,人杰地灵,地理位置和教育科研环境优越。
国际关系学院是一所与共和国同龄的全国重点大学,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学校注重政治建校,以服务国家发展和社会需求为核心,坚持“要求高、专而精”的办学理念,不断创新厚基础、宽口径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人文精神、创新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卓越人才为己任,建设在国家安全、国际问题等领域特色突出的高水平大学。学校拥有博士、硕士、学士授予权。多年来为政府部门、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传播媒体等单位培养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许多毕业生已经成长为蜚声中外的专家学者、业务骨干。
生活困难的学生,可在助学贷款、特困补助或勤工俭学等多种形式帮助下完成学业。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国际关系学院2017年本科各专业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用人单位需求、各地生源情况等,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分配。
第十三条 学校预留计划约占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实际生源情况与计划间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原则。
第十四条 本校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学校按照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实行网上远程录取。高考成绩公布后,学校在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但最大加分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六条 各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报考专业的顺序,兼顾各专业对单科成绩的要求,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且高于一志愿最低分数线30分以上的考生。
第十八条 录取女生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
第十九条 我校在部分地区组织面试。2017年高考成绩公布后,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云南省组织学校与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面试资格线上考生面试,面试资格线、时间及地点见我校本科招生网站通知。其他省市2017年不组织面试。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无需参加面试。
第二十条 内地新疆和内地西藏高中毕业生招生办法执行教育部统一要求。
考生须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20周岁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