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河北美术学院 |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
|---|---|---|
| 软科(综合) | - | 571 |
| 校友会(民办三类) | 99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14 | 162144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91 | 209585 | 20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13 | 162888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54 | 67586 | 454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1 | 150301 | 20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54 | 67586 | 45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55 | 129310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7 | 215562 | 20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312 | 206027 | 200 | |
| 2021 | 宣钢分院 | 专科批 | 203 | 215639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1 | 150301 | 20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385 | 118494 | 200 | |
| 2021 | 宣钢分院 | 专科批 | 361 | 136166 | 200 |
河北美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艺术类高校。学校始建于2002年,2015年获批学士学位授予权,201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通过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书法学等11个专业获批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进行招生,成为参加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招生试点高校。
学校占地3780亩,建筑总面积53万平方米,图书馆纸质图书164万余册。学校建有美术博物馆,拥有供学生基础训练鉴赏和临摹的馆藏名人书画、雕塑等文物万余件。目前设有造型艺术学院、书法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影视艺术学院、动画数字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在校生20180人。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相关规定收取,详见我院《新生入学须知》。
投档规则按照各生源省份规则要求执行,进档考生按照我校录取办法执行,在录取过程中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降)分政策。
①使用省级统考(联考、校际(级)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的文化成绩与省级统考(联考、校际(级)联考)成绩均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进档考生按省级艺术统考(联考、校际(级)联考)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②使用我校专业测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的文化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涉及省级艺术统考(联考)的,省级艺术统考(联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要求;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在此基础上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③使用其它院校专业测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的文化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取得其它院校专业合格成绩,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在此基础上按文化总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④使用文化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的文化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在此基础上按文化总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⑤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非艺术学门类专业: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按高考文化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⑥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高考文化总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同分考生录取原则:
①使用专业成绩排名录取专业中的同分考生录取原则:专业成绩同分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②使用文化总成绩排名录取专业中的同分考生录取原则: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同分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投档规则按照各生源省份规则要求执行,进档考生按照我校录取办法执行,在录取过程中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降)分政策。
①使用省级统考(联考、校际(级)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的文化成绩与省级统考(联考、校际(级)联考)成绩均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进档考生按省级艺术统考(联考、校际(级)联考)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②使用我校专业测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的文化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涉及省级艺术统考(联考)的,省级艺术统考(联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要求;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在此基础上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③使用其它院校专业测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的文化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取得其它院校专业合格成绩,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在此基础上按文化总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④使用文化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的文化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在此基础上按文化总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⑤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非艺术学门类专业: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按高考文化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⑥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高考文化总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同分考生录取原则:
①使用专业成绩排名录取专业中的同分考生录取原则:专业成绩同分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②使用文化总成绩排名录取专业中的同分考生录取原则: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同分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坐落于河北省会石家庄市,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首批确认、由河北科技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学院成立于2001年,现有在校生13000余人、招生专业62个,生源范围遍布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是一所集工学、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医学等多学科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学。
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始终秉承“一切为了学生,经过四年的培养与塑造,使每个学生都能走向成功”的办学理念。2015年,学院被河北省教育厅遴选为“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学校”,加入河北省应用技术大学联盟。
收费情况
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住宿费:500元/年/生 (8人间), 800元/年/生 (6人间)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1.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的投档规则(生源所在省份如有特殊规定的服从该省规定)。
2.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则和报考生源质量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00%调档。
3.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依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4.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进校后复检。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
非高考改革省份: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不能安排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照相同的原则进行其他专业志愿排队,确定考生录取专业。达不到所报专业要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同分情况下,理科比较理综成绩,文科比较文综成绩,对口类比较综合成绩、艺术类比较专业成绩,如还同分,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高考改革省份: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招生录取工作,按照该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按专业组分别进行专业录取,在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将其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但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实行“专业(类)+学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不进行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的普通专业,我校投档比例不超过100%,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6.所有专业男女不限。
7.我校所有专业不拒收小语种考生,但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8.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艺术类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