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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和重庆科创职业学院哪个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好(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重庆科创学院和安庆职院谁更牛 )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12-23 16:12:33 解决时间:2022-12-16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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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创职业学院与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分数对比(重庆)
专业名称年份类型重庆科创职业学院
(最高/最低分)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
(最高/最低分)
机电一体化技术2021物理类 -/180(专科批)/()
机电一体化技术2021历史类 -/300(专科批)/()
机电一体化技术2020理科 -/221(专科批)/()
机电一体化技术2017理科 -/116(专科批)/()
机电一体化技术2017文科 -/124(专科批)/()
自动化类 机电一体化技术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
层次 专科(高职)
学制 三年

一、背景

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中国制造2025》,部署全面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聚焦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等十大重点领域,同年,重庆市颁布《加快培育十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将机器人、轨道交通装备业等高端智能装备作为重庆未来重点发展方向。机电一体化技术作为智能装备制造业的关键技,目前此类高端技能型人才已经成为制约装备制造业发展的一个瓶劲,各企业都在高薪聘请机电一体化高级专业人才,因此该专业人才也被国家列为十三五发展最急需的十大专业人才之一。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面向我国装备制造业,笔电行业,培养具有机电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备机电设备(工业机器人、自动生产线等)的安装调试、操作运行、维护维修、营销策划、技术改造等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三、主要课程

本专业开设:机械制图与CAD、机械机构分析与设计、现代电气控制技术、单片机技术及应用、液压与气动系统组装、PLC控制系统应用与维护、自动化生产线的安装、调试与维护、工业机器人控制系统拆装、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编程等主要课程。(社会需求变化,课程作相应调整)。

四、相关证书

本专业学生可考取:维修电工中级、PLC工程师、工业机器人控制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证书。

五、教学条件

1.师资队伍

本专业由教学骨干、企业专家共同领衔授课,实施理论与实践一体化的教学模式,让学生在校期间能够学到扎实的专业技能和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助推你进入人生快车道,与你一道构筑成功人生梦。

2.实习实训

本专业在校内建有自动化生产线安装与调试、PLC控制系统集成、机器人拆装与编程、工业机器人智能工厂等多个实训室;在校外建有重庆广数机器人有限公司、长安汽车有限公司等多家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实习、就业提供良好的平台。

六、教学模式

本专业实施学分制管理制度,采用“工学交替、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学生将学习过程和在校中厂实际岗位工作过程有机结合;专业技术课程的教学安排在一体化教室或校中厂进行,教、学、做有机融合。

七、技能竞赛

本专业坚持“以技能竞赛促学习”的宗旨,开展现代电气控制、工业机器人组装与调试、自动化生产线的安装、调试等多项技能竞赛活动,激发学生学习技能的积极性。

八、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可从事机电一体化产品、现代制造设备、IT产品、生物医药等智能化生产线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生产管理和机器人的系统集成、程序设计、维护与保养等工作。

九、毕业生风采

机电一体化专业历届毕业生均在与专业相关单位就业,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他们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勤奋工作,赢得了单位的高度认可,有部分毕业生已成为的单位的骨干。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录取分数线(2021全国各地)
地区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
重庆机电一体化技术物理类专科批普通类180
历史类300
新疆机电一体化技术理科专科批普通类174
贵州机电一体化技术理科专科批普通类185
四川机电一体化技术(认同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加分项目,但分值最高20分)理科专科批普通类225
自动化类 机电一体化技术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
层次 专科(高职)
学制 三年
基本修业年限三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机械加工技 术、电工电子技术、检测技术、液压与气动、电气控制技术、自动生产线技术及机电设备维 修等基本知识,具备机电一体化设备操作、安装、调试、维护和维修能力,从事自动生产线 等机电一体化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维修、生产技术管理、服务与营销以及机电产品辅助设 计与技术改造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就业面向

主要面向机电一体化设备制造和应用企业,在机电一体化技术及工业自动化技术领域, 从事机电一体化设备操作、安装调试、维护维修、现场技术管理、服务与营销,以及机电产 品的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机电产品辅助设计与技术改造等工作。

主要职业能力

1.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2.具备机电设备和自动化生产线的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维修能力;

3.具备一般机电一体化设备营销和售后服务能力;

4.具备进行装备制造类企业生产现场技术管理的能力:

5.具备机电产品质量检验和管理能力;

6.掌握阅读及绘制零件图、装配图、原理图和接线图的方法,能识读机电产品和自动化 生产线装配图、接线图;

7.熟悉机电一体化设备操作规程与规范,能正确使用工具、量具、仪器仪表及辅助 设备;

8.熟练操作机床完成工件加工。

核心课程与实习实训

1.核心课程

机械制图、机械设计与加工、气动与液压技术、电工与电子、电气控制与PLC、自动生 产线、工业机器人技术、机电设备维护维修与管理等。

2.实习实训

在校内进行钳工、机加工、数控加工、电子产品设计与制作、小型设备电气系统安装与 调试、自动生产线安装与调试等实训。

在机电一体化设备制造和应用企业进行实习。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机修钳工数控机床操作工 电工

衔接中职专业举例

机电技术应用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机械制造技术

接续本科专业举例

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录取分数线(2021全国各地)
地区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
安徽机电一体化技术理科专科批普通类206
文科294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
65
校友会(高职一类)
464
高职排名
学校简介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于1993年建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民办高职院校,现有在校学生1.5万余人。

学院坐落于重庆市永川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毗邻4A级茶山竹海旅游风景区,校园占地800余亩,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现代化的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体育馆、游泳馆、综合运动场等,宽敞大气,现代时尚;宿舍、食堂等生活配套设施完善,温馨舒适、美食飘香。

学院以“智能引领创新发展,科技创造美好生活”为统揽,以“人工智能+”为驱动,构建起以智能制造、人工智能、智能汽车、智能建造、智慧教育、智能竞技、智能康养、智慧家居专业集群40余个专业。学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建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专兼结合、结构合理,适应高职教育教学要求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学院坚持内涵建设,特色发展,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重庆市“双高”院校建设单位。近五年取得国家级、省部级各类资质100余项。被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中国教育质量评价中心等权威机构评为全国最具竞争力的民办高职院校之一。综合实力排在全国民办高职院校第四位,其中装备制造大类排名第一,电子信息大类排名全国第二,教师创新能力排名全国第七,土木建筑大类排名全国第十。大学生竞赛排名全国民办高职院校第四。

学院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有校内实训基地10个,实训中心20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4亿元;与科大讯飞、华中数控、长城汽车等大型企业共建5个特色产业学院,牵头组建现代装备制造和人工智能 2个重庆市级职教集团,与300余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开展深度校企合作,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青睐,世界500强企业就业的学生每年占47%以上,年终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稳居同类院校前列。

学院坚持国际合作,开放办学,先后与法国、加拿大、新加坡、韩国、柬埔寨等国家的高等院校、行业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在专业人才培养、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课程资源建设等方面加强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
189
校友会(高职一类)
387
高职排名
学校简介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是安庆市唯一一所综合性全日制公办职业高等院校,是国家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安徽省首批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学校、安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安徽省首批校企合作典型示范校、安徽省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是第十一届、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获评安徽省文明单位创建十佳品牌。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校园占地面积744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现有实习实训基地200余个,其中生产型实训基地15个,央财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17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个、省级校企合作教育实践基地7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4个。

学校坚持围绕地方产业优化专业结构,现有机械制造、汽车工程、电子信息、建筑工程、文化旅游、纺织服装、财经物流、农林园艺等服务安庆支柱产业发展的8大专业群38个在招专业,央财支持重点专业2个、教育部认定的骨干专业3个、省级高水平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7个。形成了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级递进的重点专业建设体系,专业群全面覆盖安庆市首位产业和支柱产业。

学校现有专兼职教师700余人,其中在职在岗教师有正、副教授以上职称100余人,博士、硕士200余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15人、省级教坛新秀23人。聘请行业专家和学科领军人物30余人担任客座教授,聘请企事业单位专家学者和能工巧匠200余人兼职兼课。先后承担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160余项,拥有国家发明专利12项、实用型和外观设计专利70项,获得国家和省级教学成果奖40余项,建有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学校坚持合作办学、创新发展。作为安庆职教集团龙头单位,学校与安庆市各县区政府开展全面合作,与安庆经开区等12家国家级、省级经济开发区开展深度合作办学;与安庆环新集团、安徽盈创、安庆新能源汽车、申洲针织安徽有限公司等知名大中型企业合作开办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班、“校中厂”“厂中校”30余个。

学校坚持“实践与理论并重,技术与人文融通”的人才培养理念,不断加大实验实训条件投入,大力提高实践教学比例,着力提升学生动手能力和职业核心素养。学校坚持“人文导航,技术扬帆”的人才培养特色,全面融合安庆近代工业文化、地方特色历史文化、行业企业文化和高等职业教育文化,打造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涵育学生的工匠精神和人文素养。

近年来,学生综合素质与职业技能同步提升,多次斩获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荣获安徽省大学生挑战杯大赛、创新创业大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金奖。毕业生在人才市场上供不应求,就业率连续5年高达98%以上。

下一步,学校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紧紧围绕“地方性、特色化、技能型、高水平”四个核心,坚定不移地按照立足地方、依靠地方、面向地方、融入地方、彰显地方特色、服务地方发展的办学思路,持续深化内涵建设、创新发展,积极推进本科专业和本科院校的创建工作,努力建设“区域一流、国内知名”的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


奖学金设置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我院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和发放工作,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定,用于奖励全日制高校学生中特别优秀学生的专项资金。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三年制二、三年级优秀学生均为奖励对象。
    
第三条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本年度获得院级一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为优秀,本学年获院及院级以上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荣誉称号;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及院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且表现突出,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优异。

第四条    国家奖学金额度为8000元/年*生。

第五条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在同一学年内不再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第六条   国家奖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审,每年9月开始受理申请,于省教育厅规定时间内评审完毕,逾期不予受理。 

第七条   我校国家奖学金奖励人数以当年省教育厅下发的指标为准,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一定比例提出推荐人选数,报请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分配到各系。

第八条  学生可根据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按规定时间向所在系申请(每学年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并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及事迹材料。

第九条   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是:
    1、根据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在学生班级内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
     2、系学生资助工作组对各班级推荐的学生从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以及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本着择优推荐的原则,在限额内等额评审出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在本系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提供该生基本情况材料;
    3、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对系报送的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材料进行汇总报院学生资助领导小组集体审议,确定最后人选,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报教育部审批。

第十条    国家奖学金拨付后,学校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一条    国家奖学金评定是一项事关国家政策实施和学生切身利益的大事,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评定和发放工作, 确保国家奖学金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十二条    对国家奖学金要专款专用,及时发放,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同时要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三条    接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自觉参加公益劳动,每学年不少于30小时。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二00七年九月一日起实施。
       


困难生资助办法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每一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根据国家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分为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和省政府助学奖学金及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等。
    第三条  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以全面规划、统一领导和管理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下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在学生处,组织落实全院学生的资助工作;各系部相应成立学生资助工作组,具体负责本系部学生的资助工作。
    第四条 学院通过三种途径资助贫困学生:一是建立学生资助专项基金,每学年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的经费用于对贫困学生的各种资助;二是设立教职工资助贫困生专项基金,资助本着党员职工带头,其他职工自愿,倡导人人参与的原则组织进行,主要用于特殊困难学生的资助;三是接受社会团体、企业及个人的捐助。

第二章    勤工助学
    第五条 为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和自立、自强精神,学院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我院全日制在籍学生,凡学习刻苦、遵章守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取得一定的资助报酬。
    第六条  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者,可持有关证明材料直接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学院将优先予以考虑和安排:
    一、烈士子女、孤残学生和无经济来源的单亲家庭子女;
    二、父母双双下岗,难以供给基本生活费用;
    三、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突发变故,丧失供给能力;
    四、家中病人长期卧床或有重度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基本生活费用难以得到保证;
    五、来自国务院确定的贫困和边远地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第七条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设置以校内教学助理、学生工作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务等无毒、无害、无危险,适于学生从事的工作为主。
    第八条  学生勤工助学每周以不超过10小时(周末除外)为宜,月酬金视工作量情况为100-200元不等。
    第九条  勤工助学办理程序如下:
     一、参加勤工助学的经济困难学生须在每学年开学二周内在本系部提出申请,并填写《勤工助学申请表》,由系部汇总报至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学院各单位将审定的勤工助学岗位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附人员要求、岗位职责及酬金标准。
    三、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岗位要求与用人单位统筹安排。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针对岗位特点,对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纪律教育,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岗位职责,并负责管理和考核,填写《勤工助学考核表》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十一条  勤工助学酬金原则上按月发放。用人单位按照预定酬金标准及考核情况,确定用工人员的酬金,由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报经学院领导批准,由财务处统一发放。

第三章    特殊困难补助
    第十二条 对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临时性困难,经核实确属一时无法解决又直接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的,学院酌情给予特殊困难补助。
    第十三条 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的几种情况:
    一、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又遇突发性事件,使其基本生活和学习费用得不到保证的;
    二、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住院治疗,生活上急需一定的调补,但家庭无力负担的;
    三、一年级学生中确因家庭经济困难,缺少基本御寒越冬用品的。
    第十四条  补助标准:特殊困难补助每生每学期控制在300元以内,特殊情况报院领导审批。
    第十五条  补助标准在300元以内的,一般应由学生本人出具书面申请(说明家庭基本情况、经济来源及收入情况、申请补助的原因等),经班主任、系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报学院领导审批后持本人学生证到院财务处领取。学生申请补助标准达300元以上的,须地方政府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系部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经过学院领导审批后持本人学生证到院财务处领取。

 第四章  缓缴学费
    第十六条  缓缴学费的特困生应首先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由父母工作单位或乡镇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班主任及班委会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在校表现,初定人选,由所在系部签署意见后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并经过学院领导审批的特困生可以办理学费缓缴手续;
    第十七条  办理学费缓缴手续的学生应填写特困生学费缓缴表;
    第十八条  特困生缓缴学费必须在缴费金额超过所缴学费一半以上方可办理缓缴手续。

第五章  减免学费
    第十九条 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确实无力缴纳或缴清全部学费而又无法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学院可酌情予以适当减免学费。
    第二十条 缓缴或减免工作一般每学年九月份进行。其程序如下:
    一、本人书面申请,填写《减免学费申请表》并出具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办事处)或以上政府民政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交班主任(辅导员)签署班级意见;
    二、系部学生资助工作组初审,提出建议减免额度或意见,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
    三、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拟减免学生基本情况张榜公示,公示期7天,期满后报院领导审批;
    四、获准减免学费的学生,持院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学费减免通知书》到学院财务处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 减免学费的学生人数控制在在籍学生人数的0.3%以内,减免的总数额不超过减免学生应交年学费总数的1/4。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所述学生是指在本院注册学习的全日制高职学生,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资助。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学院不予资助或减免:
    一、有抽烟、酗酒行为和生活铺张浪费者;
    二、个人经济困难而又不愿参加勤工助学或勤工助学考核不合格者;
    三、个人经济困难而又不愿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
    四、由于本人责任造成火灾、被盗等而产生临时性生活困难者;
    五、在德、智、体诸方面不求上进,特别是学习不刻苦努力,学年累计二门(含二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六、受到警告以上违纪处分记录者。
    第二十四条 学院对受资助及缓缴、减免学费的学生实施跟踪管理。凡发生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或生活铺张浪费或学习态度明显变差者学院将立即停止对其资助和减免;凡在申请资助及减免过程中缺乏诚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追回全部补助外,另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院资助平台链接地址:
http://sub.aqvtc.cn:8070/showclass.asp?newsid=32
  中专 2022-12-16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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