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其中必须有一名非本校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023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2023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基本条件

2023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报考条件

2023年天津师范大学政治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符合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的报名条件。

2023年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要求,心理健康;

2023年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要求,心理健康;

2023年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符合当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的报名条件;

2023年天津师范大学世界史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符合报考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条件。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符合报考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条件。

2023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符合报考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