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术型申请者须至少有一项正式取得创新成果,专业型申请者须至少有两项正式取得的的创新成果。创新成果应当具有独立、完整的内容和存在形式,并可以多元化的形式展现,但不包括学位论文,主要包括以下形式::
(1)正式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2)已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3)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
(4)市(副省)级、国家一级学/协会一等奖前5或二等奖前3或三等奖位1及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获奖;
(5)省级及以上科研竞赛获奖;
(6)市(副省)级主要负责人正面批复的智库成果报告;
(7)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8)作为主要成员制定行业/省/部委或国家标准、规范、准则、指南;
(9)作为主要成员制定省部及工法且有实质性贡献、国家级工法前5且有实质性贡献。
申请者应当是创新成果署名的前两位或通讯作者,当申请者排名第二时,其研究生导师应排名第一。(共同第一作者、多通讯作者学术论文按1/N计算,其中N为共同第一作者数量或多通讯作者数量)。
4、同意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确定拟录取后不允许更改录取类别。录取前须将组织关系、人事档案等转入深圳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2023年深圳大学建筑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023年深圳大学微纳光电子学研究院光学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023年深圳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023年深圳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光学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023年深圳大学物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023年深圳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023年深圳大学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023年深圳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光机电工程与应用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023年深圳大学光机电工程与应用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023年深圳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