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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推荐免试生复试录取原则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推荐免试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录取原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7 09:37:45 解决时间:2022-11-25 16:32

满意答案

六、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进行研究生录取工作。

2.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方向((085100)建筑学(专业学位)按研究方向)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复试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拟录取名单范围内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的,按专业方向复试成绩高低顺次递补,申请书需亲手签名后发至邮箱hetianyu@scut.edu.cn。

3.实施差额复试。

4.拟录取考生不得选择拟录取专业方向以外的导师(以2023年硕士招生目录公布导师招生方向为准)。

5.师生双向选择:导师招生计划及导师联系方式将于9月23日在网页公布,考生自行联系导师,进行师生双向选择。电子版师生双向选择表已发至各位导师,导师和学生签订电子师生双向选择表后,由导师打印后在9月25日17:00前交至红楼109室。拟录085100建筑学(专业学位)02|城市设计(与意大利都灵理工大学合作办学项目)方向的考生,导师为导师组,不进行师生双向选择环节。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小于60分)、入学前无法正常毕业者不予录取。

7.学院鼓励拟录取考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直博生),直博生占用导师2023年博士招生计划。直博生需上交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其他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信。

8.此次预推免接收工作实行动态审核,学院将视第一批复试接收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第二批复试,具体留意预推免系统信息。

9.经双向选择环节确定导师的拟录取考生(含直博生),必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预计9月28日开通),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接受学校发送“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逾期不接受的,不再保留我校的拟录取资格。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后,将不能再撤销,请考生慎重选择。

10.本次推免生复试期间不安排体检,体检工作统一在入学报到期间进行。

1.申请人所填报的各种信息和申请材料必须真实,若在申请、考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舞弊行为,一旦发现即取消复试与录取资格。

2.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一旦发现即取消复试与录取资格。

3.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拟录取的免试生无需参加统考研究生报名环节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已录取的免试生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如若报考,将取消免试生录取资格。

4.本次复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答案来源于: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推荐免试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中专 2022-11-25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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