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专业资格审核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专业资格审核时按报考导师统一审核,即对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通过专业资格审核的名单。
3、本学科资格审核主要从以下五方面考查:
(1)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业成绩(最高10分);
(2)本人从事与报考专业(领域)工作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最高分10分);
(3)外语水平(最高10分);
(4)已取得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最高35分);
(5)科研、创新潜力(最高35分)。
4、我系将依据专业资格审核成绩、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生名额等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进入综合考核名单者才可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名单(含专业资格审核总成绩)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未进入综合考核名单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专业资格审核总分成绩。

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教育学原理)考核程序

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教育学原理)寄送材料:考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将上述纸质申请材料通过顺丰快递或邮政EMS寄送-文科大楼907室。所有材料装在一个信封袋中,信封袋上注明: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材料-姓名-报考学科-导师。

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教育学原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2)》(一份)。

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教育学原理)提交材料

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教育学原理)网上报名

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教育学原理)申请程序

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教育学原理)招生学科、导师

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教育学原理)报考条件

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教育学原理)组织管理

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教育学原理)工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