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等部分。
(一)报考资格审核
1、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约在2022年1月7日前完成。
2、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将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未通过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二)专业资格审核
1、专业资格审核工作约在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
2、专业资格审核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专业资格审核时按报考导师统一审核,即对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通过专业资格审核的名单。
3、本学科资格审核主要从以下五方面考查:
(1)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业成绩(最高10分);
(2)本人从事与报考专业(领域)工作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最高分10分);
(3)外语水平(最高10分);
(4)已取得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最高35分);
(5)科研、创新潜力(最高35分)。
4、我系将依据专业资格审核成绩、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生名额等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进入综合考核名单者才可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名单(含专业资格审核总成绩)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未进入综合考核名单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专业资格审核总分成绩。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前,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此项考核由教育学系负责思想政治的干部、导师或管理人员进行,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工作约在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在同一导师内统一考核形式、内容、标准。
2、综合考核由综合考核小组负责,从考生的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综合考核的科目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
外国语:对考生进行专业外语能力测试。
专业基础: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和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由评审委员会的各成员单独书面给出成绩,然后取平均数(简单算术平均数)作为最终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录取时按照导师录取,即在同一导师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分,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3、根据疫情管控需要,可能采用线下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或“网络远程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将在确定后由我系提前通知考生。

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教育学原理)考核程序

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教育学原理)寄送材料:考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将上述纸质申请材料通过顺丰快递或邮政EMS寄送-文科大楼907室。所有材料装在一个信封袋中,信封袋上注明: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材料-姓名-报考学科-导师。

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教育学原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2)》(一份)。

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教育学原理)提交材料

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教育学原理)网上报名

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教育学原理)申请程序

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教育学原理)招生学科、导师

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教育学原理)报考条件

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教育学原理)组织管理

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教育学原理)工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