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成立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我院按招生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为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组成,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另设秘书1人。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对复试现场进行巡视。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等信息。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政治审查表.doc】
附件【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1.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根据复试成绩排名,结合推免生的政治思想表现,科研工作能力,培养潜力,在学院专业招生计划名额内择优录取。
3.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考生平时学习、思想表现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方面的考查。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通知复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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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通知复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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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通知资格审查

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通知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著作等)复印件。

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通知复试内容

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通知成绩计算

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通知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通知实行复议制度。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各培养单位提出质疑,培养单位应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考生不接受解释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诉或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由学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