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升专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成绩优秀者;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低于100分者,不予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招委【2010】8号文件要求;
4.拟录取时间:2021年4月16日—4月18日;
5.拟录取名单公示: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19日―4月23日)。公示结束后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6.已被我院直升专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
7.录取通知书发放: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完毕,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免试加分政策:
1.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者,可免试入学。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就读专业与获奖项目(或中职就读专业)相对应或相近的学生。
3.在校期间获得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加10分。
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可累计计算。
以上免试及加分情况,由我院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三)相关事项
2021年高职单招(含直升专)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招生院校确认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
根据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审批结果,于4月28日后发放。
六、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按相关管理规定,学生报到入学后不能调整专业,请考生慎重填报专业志愿。
具体招生专业见下表。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招生 总数 |
普通类 |
单列类 |
年学费 |
510102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 |
文理兼收 |
40 |
15 |
25 |
5800元 |
530301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3 |
文理兼收 |
40 |
15 |
25 |
5800元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3 |
文理兼收 |
60 |
20 |
40 |
5800元 |
530701 |
电子商务 |
3 |
文理兼收 |
30 |
10 |
20 |
5800元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3 |
文理兼收 |
30 |
10 |
20 |
5500元 |
七、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办理入学手续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发送书面请假条扫描件。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请假联系电话:,邮箱:@***。
(二)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
(三)保留入学资格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注册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八、奖助措施
学院具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并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一)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二)高校自治区人民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
(三)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四)高校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4000元/年。
(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1000元/年—3000元/年。
九、毕业证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注意事项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我院招生章程,了解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信息,按要求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十一、考生咨询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山大学城沙枣路2号
招生咨询电话:0991—8522800、0991-8522900
纪检监察电话:0991-5935999
学校网址:http://www.***
电子邮箱:@***
微信公众号:kx8522800
十二、相关事宜
本章程由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4月6日

2综合素质采用网络面试方式测试考生根据所报专业参加面试由面试专家组按照面试实施方案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基本素质文化素养职业倾向及方法能力四方面内容分值为300分3考核总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构成总分为600分录取考生分数不得低于180分答案来源于2021年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招生章程

六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按相关管理规定学生报到入学后不能调整专业请考生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具体招生专业见下表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招生总数普通类单列类年学费510102物联网应用技术3文理兼收元530301大数据与财务管理3文理兼收元530302大数据与会计3文理兼收元530701电子商务3文理兼收元530802现代物流管理3文理兼收元答案来源于2021年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招生章程

三招生对象已参加高考报名考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后一学期成绩如果有学生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答案来源于2021年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招生章程

5拟录取名单公示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19日4月23日公示结束后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6已被我院直升专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7录取通知书发放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完毕发放录取通知书答案来源于2021年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招生章程

一录取原则学院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答案来源于2021年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招生章程

4拟录取时间2021年4月16日4月18日5拟录取名单公示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19日4月23日公示结束后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6已被我院直升专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7录取通知书发放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完毕发放录取通知书答案来源于2021年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招生章程

6已被我院直升专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7录取通知书发放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完毕发放录取通知书答案来源于2021年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招生章程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1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成绩优秀者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低于100分者不予录取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招委20108号文件要求4拟录取时间2021年4月16日4月18日5拟录取名单公示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19日4月23日公示结束后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6已被我院直升专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7录取通知书发放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完毕发放录取通知书答案来源于2021年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优秀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根据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审批结果于4月28日后发放六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按相关管理规定学生报到入学后不能调整专业请考生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具体招生专业见下表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招生总数普通类单列类年学费510102物联网应用技术3文理兼收元530301大数据与财务管理3文理兼收元530302大数据与会计3文理兼收元530701电子商务3文理兼收元530802现代物流管理3文理兼收元七新生入学与复查一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发送书面请假条扫描件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

六录取直升专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一录取原则学院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二录取办法和要求1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成绩优秀者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低于100分者不予录取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招委20108号文件要求4拟录取时间2021年4月16日4月18日5拟录取名单公示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19日4月23日公示结束后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6已被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