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管理。学生根据培养方案以插班上课的形式完成课业修读,不安排专业实习,不具备转专业资格。
2.新生的党、团组织关系及人事档案须转入学校。
3.在校学习期间按照我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学生管理。
4.凡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标准的,准予毕业并颁发天津城建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天津城建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颁发相应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对于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和休学创业的学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5.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答案来源于:2021年天津城建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二招生范围天津城建大学2021届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甘肃结对帮扶对口学校兰州城市学院2021届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答案来源于2021年天津城建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与全日制同专业普通本科生一致执行天津市有关规定具体为学费建筑学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等7个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工程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住宿费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学生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交纳学费和住宿费以上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如天津市规定有调整均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答案来源于2021年天津城建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三招生计划根据学校教学资源实际2021年拟在8个专业进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总计划数40人其中兰州城市学院的招生人数不超过各专业招生人数的一半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见下表招生专业建筑类土木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管理类建筑学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工程管理学制两年授予学位工学管理学招生人数55555555答案来源于2021年天津城建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2年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培养与管理

2020年天津商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培养与管理

五培养与管理1按照我校制定的第二学士学位的培养目标与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2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学习时间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将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颁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4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5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

3在校学习期间按照我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学生管理4凡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标准的准予毕业并颁发天津城建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天津城建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颁发相应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对于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和休学创业的学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5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

七培养与管理1我校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2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学生管理按照我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不参加学校组织的转专业工作与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工作3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不安排专业实习4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对于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和休学创业的学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5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

2020年天津城建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培养与管理

十培养与管理1我校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管理学生根据培养方案以插班上课的形式完成课业修读不安排专业实习不具备转专业资格2新生的党团组织关系及人事档案须转入学校3在校学习期间按照我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学生管理4凡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标准的准予毕业并颁发天津城建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天津城建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颁发相应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对于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和休学创业的学生按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