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山东科技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科技大学
第五条学校代码:10424
第六条学校地址:
学校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主校区在青岛。青岛校区位于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泰安校区位于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223号和泰安市岱岳区泰山大街中段;济南校区位于济南市天桥区胜利庄路17号。
第七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研究生教育,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山东科技大学成立以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为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决定相关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 山东科技大学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第十一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山东科技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学校在省级招生部门的监督下,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济南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男女比例:学校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3.文史类和理工类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各省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2)在专业安排上,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进行录取。即第一至第二专业志愿、第二至第三专业志愿,分别扣减级差3分、2分,第三至以后专业志愿,不再扣减专业级差分。
(3)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4)在内蒙古录取规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5)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4.艺术类录取
艺术类录取按照《山东科技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5.综合评价招生录取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按照《山东科技大学2021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6.高水平运动员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照《山东科技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章程》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7.综合改革省份
(1)浙江、上海、山东、北京、天津、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省(市)考生依据我校要求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按照所在省份的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
(2)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和专业级差的原则分配专业,择优录取,即第一至第二专业志愿、第二至第三专业志愿,分别扣减级差3分、2分,第三至以后专业志愿,不再扣减专业级差分。
(3)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8.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级招生查询网站,录取通知书等。
第十八条 除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外,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对达到毕业要求的毕业生,颁发山东科技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十二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6057077
招生监督电话:0532-86058201
学校网址:http://www.***.cn
本科招生网:http://zs.***.cn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
邮政编码:266590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答案来源于:2021年山东科技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青岛科技大学2018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科技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学校全称:青岛科技大学 学校代码:10426第四条学校地址:崂山校区:青岛市松岭路99号邮政编码:266061四方校区:青岛市郑州路53号邮政编码:2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青岛科技大学2014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科技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学校全称:青岛科技大学 学校代码:10426第四条 学校地址:崂山校区:青岛市松岭路99号邮政编码:266061四方校区:青岛市郑州路53号邮政编码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青岛科技大学2015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科技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学校全称:青岛科技大学 学校代码:10426第四条 学校地址:崂山校区:青岛市松岭路99号邮政编码:266061四方校区:青岛市郑州路53号邮政编码

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青岛科技大学2018年艺术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科技大学艺术类招生工作。第二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学校全称:青岛科技大学 学校代码:10426第四条 学校地址:崂山校区:青岛市松岭路99号邮政编码:266061四方校区:青岛市郑州路53号邮政编码:266042高

2021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总则

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青岛恒星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二条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招生工作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学校全称青岛恒星科技学院学校代码13015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

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山东外贸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和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3010第五条学校地址青岛北校区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青岛南校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62号泰安新校区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金牛山路57号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

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科技大学专升本招生工作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学校全称青岛科技大学学校代码10426第四条学校地址崂山校区青岛市松岭路99号邮政编码266061四方校区青岛市郑州路53号邮政编码266042高密校区高密市杏坛西街1号邮政编码26150

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学校全称青岛科技大学学校代码10426第四条学校地址崂山校区青岛市松岭路99号四方校区青岛市郑州路53号高密校区高密市杏坛西街1号第五条办学性质公

第一章总则为保证山东科技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科技大学第五条学校代码10424第六条学校地址学校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主校区在青岛青岛校区位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