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与评价分为初审和复试两个阶段。初审包括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对于符合报名资格且申请材料满足条件的报考者,我院各专业将组织招生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并给出科研创新能力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候选人。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并按照学院要求进行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如学院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我院采取面试或者专业课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 月下旬。复试将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以及申请人分析、解决问题和进行创新的综合能力等进行考察。面试时申请人须向复试专家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具体要求详见各专业复试说明。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笔试或面试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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