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2、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研究生院和各培养单位应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和解释说明工作。研究生院、各培养单位要在本部门网站上公布咨询及申诉的电子邮箱、电话号码、受理部门和通讯地址等信息,接收群众和舆论监督,保证考生举报和申诉渠道通畅。
3、我校招生期间监督和申诉电话、邮箱
研招办:0791-83969339Email:yzb@***.cn
校纪委:0791-83969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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