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第二学士学位依据“成绩优先”原则进行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原则如下:依据考生本科成绩单上的“平均分”进行比较,分数高者名次在前。若考生本科成绩单上的平均分相同且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将组织大学语文等科目测试,具体将根据审核结果另行通知。
学校将在7月31日将拟录取名单在廊坊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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