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凡在推免生接收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我校相关人员,学校将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一、招生对象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获得本科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3、符合我校各专业相应的报考条件:(1)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各专业报考条件:临床医学(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眼科学和麻醉学以外)各专业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1051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

二、接收推免生的资助与奖励政策:1、“校长特别奖学金”(30000元/人):来自一流大学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全日制推免生;来自一流学科大学和本校本科阶段综合成绩排名前3%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全日制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可获得;2、新生优秀奖学金一等奖(12000元/人):其他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全日制推免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入学后第一学年可获得。

1、9月11~22日,申请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南京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网址:http://202.195.176.49/zsgl/tmsgl/)进行预报名。

一、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1、申请人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3、申请人必须是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占用申请者母校的推免指标);5、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

3、9月29日~10月25日,我校将分批次组织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工作: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研究生院将分批次审核考生申请信息,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后,研究生院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

3、9月29日~10月25日,我校将分批次组织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工作: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研究生院将分批次审核考生申请信息,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后,研究生院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

4、申请考生须按要求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完成确认复试或确认待录取等程序,在12小时之内未同意复试或待录取的视为放弃处理。推荐免试生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只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我校的待录取通知,不得更改。

1、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学院/附属医院联系方式,请查看:http://yjszs..cn/p4990c4978/list.htm。

7、对于招生计划已被接收推荐免试生占满的招生专业(参考《2019年南京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招生计划,网址:htt://yjzs..c/),我校将关闭“教育部推免系统”的志愿填报,不再接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