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组织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至少5名专家(含报考导师)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核意见。

五、拟录取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无误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七、学院联系方式联系人:陈雪,联系电话:85891140。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3.综合成绩专家组对申请人考核情况打分,终形成成绩记录表,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综合成绩将在学院网站公示。综合成绩=外语听说应用能力得分×10%+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得分×30%+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得分×20%+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得分×40%

2.考核形式(1)考核内容分为知识水平、综合能力两大部分。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外语听说应用能力、专业理论知识水平、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2)考核形式主要采取公开答辩(PPT综述演讲)。

三、提交报考材料除《简章》规定的材料之外,请考生将《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和本人硕士学位论文一本(应届生交硕士学位论文定稿)放在《简章》规定的材料之后一并装订,并在《简章》规定的交材料时间前提交学院。同时考生要将《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和科研成果目录的电子版提交到03294@.cn邮箱。提醒:邮寄材料必须通过邮政EMS并在规定时间前寄出,以邮戳为准。

二、提交报考材料材料提交要求详见《简章》。

一、报考条件报考条件见《简章》中要求。

二、提交报考材料考生须将《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见附件1),放在《简章》规定的材料之后一并装订,并在《简章》规定时间前提交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必须通过邮政EMS,以邮戳为准)。

二、提交报考材料材料提交要求详见《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