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提供不准确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9月24-27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网上预报名。已参加预报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有效,无需重复网报。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9月24-27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网上预报名。已参加预报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有效,无需重复网报。(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次登录的考生先实名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个账户,每个账号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在网报期间可自行修

二、接收考生报名范围(一)报考本校的考生(湖北工业大学、代码:10500)1.应届生:就读学校在武汉市的应届生在本考点报名,学校在武汉市外的考生在就读学校当地报考。2.往届生:(1)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武汉市的往届生在本考点报名。户籍为武汉市外的考生,选择在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2)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的考生,且户籍为湖北省的或工作单位在湖北省内的,不再全省统一集中报名,考生可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报名。(二)报考其它学校的考生接收湖北工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

1.武汉市、孝感市和咸宁市报考武汉大学的考生,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应届本科毕业生(高校所在地限武汉市、孝感市和咸宁市);(2)往届考生(户籍所在地限武汉市、孝感市和咸宁市),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工作所在地限武汉市、孝感市和咸宁市),须提供工作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由工作所在地社保局开具的本人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一、考生应确认符合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要求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报考单位“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教育硕士的教育管理专业有工作经验要求,报考的考生应仔细阅读。

四、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普通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的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6.持境外学位报考的考生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1.湖北大学考点受理以下3类考生报考:(1)武汉市、孝感市和咸宁市报考湖北大学的考生。(2)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湖北大学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3)报考湖北大学艺术学院的考生。上述(1)、(2)类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届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预计毕业日期应为2019年6月)。往届生:武汉市、孝感市、咸宁市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武汉市、孝感市、咸宁市工作的,提供工作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所在地社保局开具本人近3个月(2018年8-10月)的社

二、考生应严格按规定选择报考点(现场确认及初试地点)办理报名手续(一)报考湖北大学的考生1.报考我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2.报考我校艺术学院的考生网上报名必须选择“湖北大学”考点,并按照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要求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届时到湖北大学考点参加初试。(二)选择湖北大学考点的考生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我省仅接受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本省户籍往届考生和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报考。往届

(二)报考其它学校的考生接收湖北工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

一、报考条件1、报考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2、我校考点接受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本省户籍往届考生和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报考。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其他考生须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考。本省户口往届考生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省户口往届生在工作所在地报名和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外省籍往届考生报名,须提供工作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由工作所在地社保局开具的本人近3个月的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