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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春季分类附则

2019年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待批稿)附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6-17 03:25:22 解决时间:2022-06-0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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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委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特制定2019年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院校名称: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4063

第五条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石庆路388号;邮政编码:510430

五山校区: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273号;邮政编码:510640

清远校区: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中宿路36号;邮编:511510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科贸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分类考试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分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分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及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我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及高职自主招生录取等形式。学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专业目录或我校招生网站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报考我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高职自主招生录取的文科类、理科类普通高中考生(含报考高职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的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1门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艺术类普通高中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至少有2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文科类考生的3门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艺术类文科考生的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艺术类理科考生的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艺术类普通高中考生(高职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考生除外)须同时参加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对应科目的术科统一考试。

第十六条我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专业对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考生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要求详见广东省2019年“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七条报考我校高职自主招生录取的中职考生(含报考高职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的考生)中职阶段就读的专业应与所报考的招生专业直接相关,中职阶段取得与所报考的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及以上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具体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要求详见本校招生网站。

第十八条我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在达到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有关录取要求,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我校制定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高职自主招生录取等招生录取原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条件下,我校依据考生志愿和本校制定的有关录取规则进行分类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本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我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分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进行录取。文科类及理科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序情况、艺术类根据考生投档合成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节“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我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第三节高职自主招生(普通高中生、中职生)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招生专业及计划(普通高中生、中职生)招生招收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报考我校的考生可填报我校1个专业志愿。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考核方式、招生计划数等详见本校招生网站。

第二十四条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高职院校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转学及转专业。

第二十五条考核方式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学校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考核方式

我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并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文化素质”统一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以下简称“学考”,满分值为300分);职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网上职业适应性联合测试”(以下简称“网测”,满分值为100分,网测成绩不计入录取总分,但须达到60分及以上,未参加网测或网测低于60分的,不能录取)或院校自主命题测试(以下简称“校测”,满分值为100分)方式。

嵌入式技术与应用专业的考生采用“学考+网测”考核方式;饲料与动物营养和水产养殖技术2个专业的考生采用“学考+校测”考核方式。

拟报考我校“学考+网测”考核方式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2019年高职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cn/gzks)选择相应考核方式,先网上缴费后进行预约测试,按照预约时间在网上观看专业大类视频及完成测试。测试完成后可打印“网测”成绩单,并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本人“网测”成绩情况,选择相匹配的专业志愿进行填报。“校测”统一由我校自主命题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按考生“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考核方式

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包含艺术类)考核统一由我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中职毕业生(包含艺术类)实行“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专业对应中职专业及证书要求详见本校招生网站。

中职考生文化基础考试的考核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职业技能考核采用实操方式。

第二十六条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我校自主招生(普通高中生、中职生)考试时间统一在4月13日(星期六)一天进行。考试地点: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白云石井校区。

(一)4月13日(星期六)上午,面向高中毕业生进行“校测”(面试),面向中职生进行“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笔试。

(二)4月13日(星期六)下午,面向中职生“职业技能”测试(实操方式)。

第二十七条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拟录取考生的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测试满分值的40%,拟录取考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的40%,其中“网测”不低于60分。

面向中职生招生的艺术类考生总分合成原则为文化基础成绩占40%、职业技能成绩占60%。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基础成绩×40%+职业技能成绩×60%。

我校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缺考一科或以上考生做自动放弃招生考试处理,不允录取。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第四节高职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专业录取规则

第二十八条我校2019年连锁经营管理和畜牧兽医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其中连锁经营管理专业实行招工招生同步的方式,招收中职应往届毕业生;畜牧兽医专业实行合作企业在职员工先招工后招生的方式,招收高中、中职应往届毕业生。所有考生只可以选择报考1个专业志愿。缺考一科或以上考生做自动放弃招生考试处理,不允录取。

第二十九条现代学徒制实行校企合作自主招生、实施交互联合培养。

(一)学校与合作企业联合招生,共同制定招生招工方案,并共同完成招生的命题、考试和录取工作。现代学徒制招生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均采用学校自主命题的方式进行,根据生源不同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面向高中生)或“文化基础+职业技能”(面向中职生)的考核形式,由我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录取时根据考生测试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高的考生,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二)校企双方根据专业特点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采用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实行学徒工学交替的学习模式,培养适合企业需要和能实现个人发展的高质量技术技能型人才。

(三)校企双方共同制订考核标准,采取“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对学徒进行共同管理和评价。学徒在岗带薪学习,经校企双方共同考核合格后,获全日制文凭。

第三十条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及考试地点我校高职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专业考核统一由我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

(一)面向高中毕业生招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形式,“文化素质”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职业技能”考核采用面试方式。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的权重比例为2:1,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值为2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为100分。文化素质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

(二)中职毕业生采用“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考核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核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核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综合文化知识考核的考核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

(三)考核时间统一在4月13日(星期六)一天进行,考试地点: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白云石井校区。

4月13日上午进行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和中职毕业生“文化基础”考试。4月13日下午,面向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考核(面试);面向中职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采用实操方式进行。

第三十一条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除应符合招收基本报考条件外,必须与培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签订并明确双方权责义务。年满18周岁的考生可在征询家长意见后个人签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考生应由本人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

(二)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与合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即具备双重身份,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员工。考生与合作企业双方须在录取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涵盖整个高职录取就读阶段。

(三)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经我校录取后,不得转专业,工作岗位按学校与企业共同设置的岗位进行培养,工作待遇严格按照学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执行。

(四)现代学徒制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本校招生网站。

第五节面向中职生免试录取及免考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考生办法

第三十二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的招生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后,可免试录取。本校招收免试中职生专业详见本校招生网站。获省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的高职自主招生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可免考“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但仍需参加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学校规定的测试,按正常的录取程序进行录取。

第六节考生成绩公示及录取备案

第三十三条考生文化素质基础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报本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后,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第三十四条考生考核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根据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有关工作规定,考生录取后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录取考生可报考普通高考参加本科层次院校录取,但不得参加普通高考专科层次院校的录取。

第三十五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三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七条专业特殊要求:园艺技术、风景园林设计、园林工程技术、畜牧兽医、动物医学专业对视力有要求,不招色盲色弱。环境艺术设计、影视动画、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色弱、色盲考生谨慎报考。

第三十八条我校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19年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我校根据招收对象、特点和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安全保密、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分类考试招生试点工作。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实施,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技能考试和面试考核环节,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我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春季分类考试“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自主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文化素质考试(或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校春季分类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四十条经我校分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十一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十二条学校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文科类专业学费5250元/生·年;理科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年;农林类专业学费5128元/生·年;住宿费1000-1600元/生·年。

第四十三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奖学金分特等奖(2000元)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设立扶贫助学基金,扶助学习努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四十四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肖训生

监督电话:020-22014349

电子邮箱:@***

第四十五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22014966

传真:020-22014969

电子邮箱:gdkmzsb@***

学校网址:www.***.cn

招生网址:www.***.cn/Category_38/Index.aspx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学院于2019年1月10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19年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授权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五章春季分类考试招生报考要求

第六章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办法

第七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八章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九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十章收费标准

第十一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二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三章附则

答案来源于:2019年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待批稿)

  中专 2022-06-0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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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介绍2021年春季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招生简介

我校现有二级学院8个,园林园艺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商贸与外语学院、人文艺术学院、信息与自动化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餐旅学院。
2021年春季高考招生专业有43个,专业范围覆盖农林牧渔、土木建筑、生物化工、餐饮旅游、财经管理、外语外贸、计算机与自动化和文传艺术等类别。
(一)园林园艺学院
园林园艺学院2020年招生专业有园艺技术、园艺技术(与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三二分段高本对接培养)、园林工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和建筑设计。其中园艺技术专业是省级重点专业,广东省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园林工程技术专业是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拥有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广东现代园艺园林公共实训中心、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省级园艺技术实训基地。
在各类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00多篇;主编各类专业著作10多部。园林园艺学院积极推行与行业、企业、科研单位协同培养的方式,建设了配套完善的各类专业实验实训室,建立了60多个校外实训基地,与众多有实力的企业建立了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了“棕榈园林学院”。
(二)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设立于2018年7月,其前身是设置于2001年的生物技术系,是学校体现办学特色(农业与生物特色)的主要二级学院之一,现有在校生规模1600多人。
学院紧贴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设置专业,目前开设有药品生物技术(生物制药)、药品生物技术(与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三二分段高本对接培养)、食品生物技术、分析检验技术(原商检技术更名)、食品质量与安全、化妆品技术(化妆品技术与营销)、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已形成以食品、药品、化妆品行业领域为主线,培养涵盖食品、药品、化妆品生产工艺、质量检验及市场营销等重要岗位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专业及专业群。其中药品生物技术专业(原生物技术及应用专业)是省级示范校重点专业,拥有省级高职教育实训基地;分析检验技术(原商检技术)专业是国家骨干专业、广东省高职教育品牌专业,是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检测”赛项(2012-2015年度、2018-2020年度)承办基地。
(三)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是学校重点建设二级学院之一,于1999年开设高职畜牧兽医专业,现在校生2000余人。
畜牧兽医专业群是广东省首批立项建设的高职高水平建设专业群,包括4个专业,分别是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动物营养与饲料、水产养殖技术。其中,畜牧兽医专业是省级重点专业、省级一类品牌建设专业;动物医学专业是国家骨干专业、省级二类品牌专业;动物营养与饲料专业金平果发布专业排名居全国同专业第三名;水产养殖技术专业是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专业。
(四)商贸与外语学院
商贸与外语学院是学校拥有学生及教师数量多的学院之学院坚持“突出特色、强化技能、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践行“砺志修德强能善技”的校训精神,致力于商贸类专业与外语类专业融合发展的跨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能够在生产、管理、服务一线从事经营、管理的复合式创新型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学科专业优势明显。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746人。开设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计算机信息管理、移动商务、商务英语、应用英语、国际商务、跨境电商八个专业。其中市场营销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是我校“广东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的优势专业,商务英语为校级品牌专业,电子商务和国际商务为校级重点专业,跨境电商专业为2020年新增专业。此外学院还承担全校公共英语、英语等级考试的教学及培训任务。
(五)人文艺术学院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坚持“以人为本”,培养具创新创意、专业扎实、有人文艺术素养的综合性技术技能型人才,是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具特色学院之
人文艺术学院现有视觉传达设计、影视动画、现代文秘、文化创意与策划、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新)五个具鲜明特色和发展优势的专业,已形成一个面向文化创意服务产业链的专业群体系。其中视觉传达设计和现代文秘专业是校级重点(品牌)专业。学院现有在校生1700多人。
(六)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信息与自动化学院现有软件技术、嵌入式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六个专业,以软件技术专业为引领,联合计算机网络技术、嵌入式技术应用和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被广东省教育厅立项为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在校学生2800多人,各专业平均就业率98%以上。
信息与自动化学院教学理念先进,获批教育部1+X证书试点四个。倡导“素质为本、能力为源、创新为泉”的教育理念,实践“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理论实用、能力突出、岗位胜任”的人才培养目标,构建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课程体系,推行“基于工作过程”和“教、学、做一体化”课程建设和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珠三角区域经济发展提供现代信息与自动化技术服务和人才支撑。
(七)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曾名管理系、经济管理系)创办于1991年,现有在校生超过三千人,开设有工商企业管理、大数据与会计、连锁经营与管理、现代物流管理、现代物业管理、财富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等7个专业、5个教研室,其中,连锁经营与管理专业是国家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大数据与会计、现代物流管理、现代物业管理专业是校级重点专业,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是校级示范专业。
经济管理学院构建“互联网+课程”平台,开展以项目教学、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课程体系改革,建成省级精品课程1门,校级精品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创新创业课等15门。学生专业技能优势明显,在国、省、校级的创新创业大赛和专业技能大赛中,多次获得一等奖。搭建的“职业教育立交桥”成绩喜人,学生通过“专插本”考入本科学校的人数逐年增多。
(八)餐旅学院
餐旅学院成立于2019年11月,是学校重点打造的特色学院,现有在校生1267多人。学院开设有茶艺与茶文化、食品智能加工技术、烹饪工艺与营养、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和旅游管理五个专业。其中茶艺与茶文化专业是校级品牌专业和重点建设专业,建有广东省应用型茶叶技术人才协同育人基地、广东省茶文化传承基地和广东省生态型野化茶研究基地。2020年立项广东省“粤菜师傅”培训基地和“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同年,我院省级粤菜师傅培训基地和粤菜大师工作室建成验收,并于12月26日人社部门挂牌,粤菜师傅工程初显成效;在2020年度的省科研平台项目申报中,在学校领导支持下,立项省级现代岭南饮食传承创新研发工程中心1项。在清远市农业农村局支持下,与深圳文旅的龙头企业,三方共建“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米墅乡村旅游产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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