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内容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以下简称“引进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引进项目资助期限为两年,引进人员应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引进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引进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引进人员由引进单位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

四、有关要求(一)各流动站应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通知符合条件并有申报意向的人员按时申报。(二)各流动站应认真审核申请材料,保证材料真实、准确,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若发现虚假内容,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人申请和获选资格;对存在虚假内容申报等情况的单位,将暂停该流动站“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申报资格一年。(三)相关申报表格请详见附件。(四)请各流动站和申报人员注意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受理。附件1:申报表(英文).docx附件2:申报表(中文).docx附件3:汇总表.xlsx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551-62901088人事处2018年10月23日

二、申请条件(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二)申请人须为近三年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回国博士。(三)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排名可参考泰晤士、QS和上海交通大学的排名)(四)申请人可联系我校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经流动站考察接收,学校审核同意后推荐。(五)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六)非英语国家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七)此前未获得过本项目或博

(四)请各流动站和申报人员注意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受理。附件1:申报表(英文).docx附件2:申报表(中文).docx附件3:汇总表.xlsx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551-62901088人事处2018年10月23日

二、申请条件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二)申请人须为近三年内获得博士学位,2018年1月1日以后审批通过或拟申请进我校做学科博士后的外籍(境外)或留学回国博士。(三)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四)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五)非英语国家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六)此前未获得过本项目或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

(二)联系电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王老师(010)8420834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柴老师(010)62335025,(010)82327880(Fax)浙江大学人事处博后办赵老师88981453,卢老师88981423附件:1、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表(中文)

2、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表(英文)浙江大学人事处2018年10月19日

四、有关要求(一)各院系应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按时申报。(二)联系电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王老师(010)8420834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柴老师(010)62335025,(010)82327880(Fax)浙江大学人事处博后办赵老师88981453,卢老师88981423附件:1、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表(中文)2、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表(英文)浙江大学人事处2018年10月19日

三、遴选程序遴选程序为个人申请,引进单位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审并公布资助结果。具体流程如下:(一)申请人请于10月19日至11月5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www.),进入“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按照申报须知的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同时,请于11月5日前将《“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表》(中文或英文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报送各所在学院(系)人事科审核。证明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明、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申报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

一、项目内容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以下简称“引进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引进项目资助期限为两年,引进人员应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引进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引进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引进人员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我校已进站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科博士后,申报并获得该项目资助,资助期内资助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