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每位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A)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0000元/生·年。()普通奖学金。普通奖学金标准为800元/生·月。

1.奖助学金(1)每位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A)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0000元/生·年。()普通奖学金。普通奖学金标准为800元/生·月。(2)优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还可享受以下奖学金:(A)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标准3万元/生·年;自治区政府奖学金标准为2万元/生·年。()台湾光华教育奖学金、宝钢教育奖学金、日本小岛康誉奖学金、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国家开发银行金融励志奖学金、大众奖学金、女硕士奖学金(本校硕博连读生)等。(3)实行“助教、助研、助

三、我校实行博士招生制度改革。为提高选拔质量,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基层学术组织在博士研究生选拔中的作用,我校试行博士入学“申请—考核制”,具体办法见《新疆大学博士入学“申请—考核制”办法(试行)》。

4、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入学之日)或六年以上;②修完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全部课程,提交进修学校开具的成绩单(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或取得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③本科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或是同一一级学科;④具有达到硕士同等学力水平的科研成果【近三年在核心刊物正式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一篇(第一作者)或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公开出版的著作或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名列第一)】。

三、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见当年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2022年新疆师范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网上报考公告资格审核

一、申请条件1、具有“申请-考核制”招生资格的导师应具备下列条件:(1)当年博士招生目录上校内专职导师;(2)作为第一导师已完整培养1届博士生,且培养质量好;(3)作为第一导师近三年(15、16、17年)至少两年招收博士生。2、“申请-考核制”考生应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全日制非定向应届硕士毕业生(毕业时须获得硕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需已获得全日制硕士学位,且获省级优秀学位论文;(3)近五年国家英语六级达到426分以上(已取得有显示度的科研业绩,外语可适当放宽);(4)近三年在报

2、“申请-考核制”考生应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全日制非定向应届硕士毕业生(毕业时须获得硕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需已获得全日制硕士学位,且获省级优秀学位论文;(3)近五年国家英语六级达到426分以上(已取得有显示度的科研业绩,外语可适当放宽);(4)近三年在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发表核心论文一篇;(5)两名同专业领域博士生导师推荐,且报考博士导师同意接收;(6)全攻读博士学位。

三、资格审核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初审,学校按照“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终审并公示。

1、具有“申请-考核制”招生资格的导师应具备下列条件:(1)当年博士招生目录上校内专职导师;(2)作为第一导师已完整培养1届博士生,且培养质量好;(3)作为第一导师近三年(15、16、17年)至少两年招收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