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各类考生的证明材料和相关登记表,由各县(市、区)招办初审,各市级招办复核并汇总造册后报省招考中心审核(2018年5月10日后将不再接收考生证明材料和相关登记表),审核(测试)合格,并进行公示后,录取时可享受国家公布的普通高考照顾政策。

2018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通知报考科类

2018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通知报名规定

2018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工作要求

2018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通知资格审查。

2018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通知信息管理。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各报名点(站)要加强考生报名信息的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漏考生报名信息。要指定专人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检查校验,确保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安全。凡违反规定对外泄漏考生报名信息,将严肃追究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责任。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发生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他人篡改,责任由考生自负。

2018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通知体检

2018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通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018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通知我省户籍的考生不得在外省(市、区)借考。

2018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通知符合下列条件且户籍在我省的公民,可以申请报名

2018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谋就业退役士兵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考生;②烈士子女(军人烈士子女除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考生。须持有关证书和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