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复试科目:社会学 备 注: 本专业在上海研究院培养,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备 注: 本专业在上海研究院培养,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5.复试科目:综合考试 备 注: 本专业在社会学院培养,只招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备 注: 本专业在社会学院培养,只招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5.复试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备 注: 备 注:

2.复试科目总计100分。其中,商法学、国际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各占25分。

5.复试科目: 区域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金融学:货币银行学与国际金融学概论 产业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劳动经济学:劳动经济学 备 注: 本专业在经济学院培养,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区域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金融学:货币银行学与国际金融学概论 产业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劳动经济学:劳动经济学 备 注: 本专业在经济学院培养,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区域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金融学:货币银

5.复试科目:区域经济学 备 注: 备 注:

08.(全日制)全球问题研究(宗教、身份认同与全球政治) 指导教师: 张江华、张佩国、张亦农等3名教授和2名青年讲师。 招生人数:5 考试科目:

07.(全日制)全球化与区域发展(西亚北非研究、南亚研究、拉美研究)

1.本专业在社会学院培养,只招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5.复试科目:综合考试 备 注: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