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我校的浙江省音乐考生(使用联考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浙江省的艺术联考并取得合格证;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浙江省划定的艺术类分数线。
(二)报考我校的外省音乐考生(使用联考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该省的艺术联考并取得合格证;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
符合以上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分省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综合分换算方式: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100分制计)×7.5×50%。
备注:江苏省综合分换算方式: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44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100分制计)×4.4×50%。

三、宁波大学音乐学院及音乐学(师范)专业介绍(一)音乐学院介绍宁波大学音乐学院是浙江省重要的应用型和理论型音乐人才培养基地,现任院长为著名声乐表演艺术家、音乐教育家俞子正教授。学院积极开展音乐学(师范)专业建设,突出师范性、研究型并重的办学理念,把师范性、国际化办学作为学院教学改革和专业改造的重要出路与发展战略,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模式和课程设计,大力提升办学层次,2017年10月,已通过音乐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艺术硕士专业硕士点公示。学院现有音乐学(师范)本科专业一个,为宁波大学校级重点学科建设专业;拥有民间艺术理论与实践硕士学位点和宁波市

附则(一)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凡与教育部规定不符或有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查处。(二)学费、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标准,学费采用预收制。(三)此招生简章由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上述内容如与现行国家和相关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和省级招生政策为准。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邮编:315211招

(二)音乐学(师范)专业介绍音乐学(师范)专业确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现代教育观念、良好的文化素养和职业道德以及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对人才培养提出六个方面的要求: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具有一定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掌握九年义务教育教学的基本技能和教育学基本原理,具备一定的教学组织

(二)招生省份和各省初定计划数(具体计划数以各省考试院后公布为准)省份计划数备注湖南10使用省统考成绩,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浙江15江苏15湖北5安徽15总计60

音乐学(师范)专业招生计划(一)招生专业及初定计划(具体计划数以各省考试院后公布为准)招生专业层次计划音乐学(师范)本科60(二)招生省份和各省初定计划数(具体计划数以各省考试院后公布为准)省份计划数备注湖南10使用省统考成绩,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浙江15江苏15湖北5安徽15总计60

(一)招生专业及初定计划(具体计划数以各省考试院后公布为准)招生专业层次计划音乐学(师范)本科60

(三)此招生简章由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上述内容如与现行国家和相关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和省级招生政策为准。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邮编:315211招生咨询电话:0574—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zsb..cn音乐学(师范)专业咨询电话:0574-音乐学院官方微

四录取原则我校将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换算方式综合分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折合成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成100分制计7550答案来源于2022年宁波大学音乐学师范专业招生简章

2021年宁波大学音乐学(师范)专业本科招生简章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一)报考我校的浙江省音乐考生(使用联考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浙江省的艺术联考并取得合格证;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浙江省划定的艺术类分数线。(二)报考我校的外省音乐考生(使用联考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该省的艺术联考并取得合格证;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符合以上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分省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分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