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在浙江省高中数学竞赛、浙江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浙江省高中生物学竞赛、浙江省中学生物理竞赛中获得A组省二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限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向、健美操、武术,限个人项目):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得前八名;或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进入决赛。
报考条件中所列各专业报考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以报名截止日期已取得的成绩为准,“综合评价成绩”中计算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以终所得成绩为准。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合并,以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

2.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计分成绩90分(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1)德育类: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有突出事迹或表现(由学校专家委员会审核认定)。(2)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全国赛三等奖(含)以上;或高中阶段在全国高

第十三条报名条件:已经参加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等(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一)按上述基本条件,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不少于6A。(二)符合下述专项条件之一者,可以降低2个A申请报考。(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

第十四条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杭州医学院招生网(http://zs..cn)报名专栏,进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杭州医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打印。2.书面申请材料:①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中学公章的《杭州医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②

2.书面申请材料:①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中学公章的《杭州医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②符合报名条件(二)类的考生需提供(二)类所列各项获奖证书或者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③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④个人陈述,须由本人亲笔手写。内容包括高中阶段成长经历及表现(获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参与科学研究、科技创新、文学创作、文艺活动情况,参与社会实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杭州医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杭州医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学校纪委(监察处)对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十二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收30人。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数、报考相关专业所需的选考科目范围如下表。第十三条报名条件:已经参加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等(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第二十九条学校联系方式:杭州医学院招生网:电子邮箱:zsb@.cn电话:0571-传真:0571-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81号杭州医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53

第十七条综合素质测试:1.通过书面评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以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为主。2.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第十六条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竞赛获奖、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以及个人陈述情况等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书面评审结果将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二)符合下述专项条件之一者,可以降低2个A申请报考。(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在浙江省高中数学竞赛、浙江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浙江省高中生物学竞赛、浙江省中学生物理竞赛中获得A组省二等奖(含)以上。(2)科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