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同时入学,同时毕业。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以及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符合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考。考生分类如下:
1.具有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中职类毕业生(含无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3.特长类考生:具有武术套路、散打、跆拳道、田径、篮球、足球、声乐、舞蹈、播音主持、乐器类其中一项特长的考生,可以申请参加相关特长测试,测试办法详见学院招生网。考生报名成功后还须单独将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码、测试项目、联系电话于3月18日前发送至邮箱@***,以便统一购买保险。
4.退役军人:退役军人报考我院,须在3月1日-7日到学院招办(三办公楼103)提交经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资格证明材料,审核通过方能报考。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考生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不能享受文化素质测试免试的政策。
1.录取办法:
(1)根据具有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类考生(含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体育类特长考生、艺术类特长考生和退役军人五个类别考生志愿顺序,依照考生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特长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同比例(招生计划÷报考人数X该类别报考人数)分类录取,录满为止。
(2)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服从志愿调剂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调剂。
(3)学院优先录取报考我院一志愿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二志愿考生。
(4)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技能测试(特长测试)顺序排序。
(5)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
2.录取程序:单招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4月1日-4月6日在我院招生网和微信公众号公示,4月6日-4月10日拟录取考生须通过学院微信公众平台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结果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确认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2022年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
学院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1069号邮编:410131
咨询电话:0731-82693036、82693111
监督电话:0731-82693042
学院网址:www.***
招生网址:http://www.***/zsb/
微信公众号: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微信小程序: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指导思想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的原则,通过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较高的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的优秀人才,为建设法治湖南、平安湖南服务。

招生对象单招对象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18年高考(含对口考试考试)的考生。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根据省教育厅单独招生有关政策,结合学院生源和各专业办学情况,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当年的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相关事宜1、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同等待遇;2、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3、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不得转校学习,不得调整到单独招生以外专业学习;4、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5、学院参与单独招生工作的各单位和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单独招生政策、制度和纪律,确保录取合法

相关事宜1.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同等待遇;2.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3.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不得转校学习、不得调整到单独招生外专业;4.入校后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5.学院参与单独招生工作的各单位和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单独招生政策、制度和纪律,确保录取合法、规范,不

七相关政策1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2022年9月入学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以及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3考生被我院单招专业正式录取后不得转入其他学校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我院2022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答案来源于2022年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相关事宜1.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2016年9月入学。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以及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3.考生被我院单招专业正式录取后,不得转入学院其他非单招专业,也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相关事宜1.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2015年9月入学。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以及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3.考生被我院单招专业正式录取后,不得转入学院其他非单招专业,也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相关事宜1.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2014年9月入学。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以及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3.考生被我院单招专业正式录取后,不得转入学院其他非单招专业,也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相关事宜1.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同时入学,同时毕业。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以及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