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确认(3月22日至25日)
①学生登录教学平台确认报名课程。
②为了使学生更合理有效地学习,本次重修报名涉及所有公共课程及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的不及格专业课程。所报名课程未达到开班人数且本学期未开设的课程,相应学期再予以安排。
2.插班学习确认(3月27日至28日)
对于报名确认阶段没有达到开班人数将安排插班学习,学生于3月28日前在自己所在学院选择、登记插班学习的课堂。选定课堂后请尽早直接进课堂上课,并告知任课教师。
3.报名缴费(预计为3月30日至4月8日,以实际公布为准)
学生在校财务处收费平台缴费。逾期未缴费者不得参加课程重修,报名缴费后原则上不予退费。
转专业学生补修课程不需缴费。请补修学生于3月28日前在学院登记免费补修的课程,未登记则视同需缴费。

进一步规范报名测试程序,严格收费标准。(一)测试对象本学期测试对象为全校在校学生和教职工。(二)测试形式测试形式为计算机辅助测试(智能测试)。(三)测试时间及地点测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测试地点:武昌职业学院1509教室;请考生考试前到所在学院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准考证,并谨慎保管,切勿遗失。(四)报名时间及组织1、本次报名时间:3月7日——3月16日2、本次普通话测试

二、本报考点接收考生报名范围(一)报考湖北工业大学(代码:10500)的考生1.应届生:就读学校在武汉市内的应届生(学校在武汉市外的考生在就读学校当地报考)。2.往届生:(1)户籍为武汉市或工作单位在武汉市的往届生(户籍为武汉市外的考生,选择在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2)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的考生,且户籍为湖北省的或工作单位在湖北省内的,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名。(二)接收湖北工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不再接收社会考生报名。

统一发放形式,规范发放程序1、提前做好卡号核对工作。各班级要认真核对受助学生卡号,如有变更,及时进行修改,保证资金到后可以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卡上,同时确保不在校内学生也能及时得到资助款。2、学生提供的卡号必须为中国农业银行卡号,不得提供存折号,也不得提供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农村商业银行卡号或存折号。3、学生提供的卡号一般应为本人卡号,户主姓名应当和学生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如有个别学生因特殊原

其他说明 若因培养方案变更,需重修课程不再开设,请填写《湖北工业大学重修课程替代申请表》(见附件),申请选择跨专业同类课程或同专业相近课程;因培养方案变更或学院批准的特殊情况,可由学生申请,以学院为单位,采取“辅导+自修”的形式,并报教务处备案。 重修班级教学需与正常教学一致。若重修课程与正常授课课程在上课时间上发生冲突时,学生应尽量调换重修课程,若确实无法调整的,可在下一学年再

开课方式 单独编排重修教学班与插班学习相结合。

2.插班学习确认(3月27日至28日) 对于报名确认阶段没有达到开班人数将安排插班学习,学生于3月28日前在自己所在学院选择、登记插班学习的课堂。选定课堂后请尽早直接进课堂上课,并告知任课教师。

3.报名缴费(预计为3月30日至4月8日,以实际公布为准) 学生在校财务处收费平台缴费。逾期未缴费者不得参加课程重修,报名缴费后原则上不予退费。 转专业学生补修课程不需缴费。请补修学生于3月28日前在学院登记免费补修的课程,未登记则视同需缴费。

报名对象 1.主要针对2014、2015、2016、2017级所修读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或对课程考核成绩不满意的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生。 2.因转专业导致现专业相关课程未修者须报名补修。

1.报名确认(3月22日至25日) ①学生登录教学平台确认报名课程。 ②为了使学生更合理有效地学习,本次重修报名涉及所有公共课程及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的不及格专业课程。所报名课程未达到开班人数且本学期未开设的课程,相应学期再予以安排。

报名程序 1.报名确认(3月22日至25日) ①学生登录教学平台确认报名课程。 ②为了使学生更合理有效地学习,本次重修报名涉及所有公共课程及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的不及格专业课程。所报名课程未达到开班人数且本学期未开设的课程,相应学期再予以安排。 2.插班学习确认(3月27日至28日) 对于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