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2018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下半年第2期生态检察工作培训班

2018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下半年招生计划第2期生态检察工作培训班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2-06-12 01:43:07 解决时间:2018-12-23 11:03

满意答案

  11.第2期生态检察工作培训班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生态保护案件办理。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刑事检察和民行检察部门从事生态保护案件办理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2月3日―12月14日。

  中专 数据中心 2018-12-23 11:03

网友推荐

相关问答

  • 中专学校

    2017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下半第2期检察机关电子检务专项培训班

    1楼

      19.第2期检察机关电子检务专项培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办公室、计财局、案件管理、技术处等相关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9月7日―9月13日。

  • 中专学校

    2017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下半第2期公诉部门检察辅助人员培训班

    2楼

      3.第2期公诉部门检察辅助人员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金融犯罪类案件的办理”。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公诉部门检察辅助人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9月20日―9月29日。

  • 中专学校

    2017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下半第2期侦监部门检察辅助人员培训班

    3楼

      9.第2期侦监部门检察辅助人员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侦查监督实务基础”。  培训人数:8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分州市院侦监部门检察辅助人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月19日。

  • 中专学校

    2017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上半第2期民事检察业务专项培训班

    4楼

      7.第2期民事检察业务专项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23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民行检察部门入员额检察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3月15日―3月24日。

  • 中专学校

    2017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上半第2期刑事申诉检察业务培训班

    5楼

      14.第2期刑事申诉检察业务培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主题:新时代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理论。  培训人数:150人。  培训对象:地方各级院刑事申诉检察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4月20日―4月26日。

  • 中专学校

    2017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上半第1期生态检察工作培训班

    6楼

      9.第1期生态检察工作培训班  学制12天。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刑事检察和民行检察部门从事生态保护案件办理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7月2日―7月13日。

  • 中专学校

    2018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下半年第1期基层院中层领导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民行检察业务培训班

    7楼

      3.第1期基层院中层领导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民行检察业务培训班  学制15天。  培训主题:十九大精神与民行检察业务。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民行检察部门领导。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1月5日―11月19日。

  • 中专学校

    2018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下半年第4期检察机关宣传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

    8楼

      15.第4期检察机关宣传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新时代检察新闻宣传。  培训人数:15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从事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9年1月3日―1月14日。

  • 中专学校

    2018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下半年第2期基层院副检察长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

    9楼

      1.第2期基层院副检察长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十九大精神与刑事检察业务。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分管刑事检察业务的副检察长。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9月3日―9月12日。

  • 中专学校

    2018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下半年第2期生态检察工作培训班

    10楼

      11.第2期生态检察工作培训班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生态保护案件办理。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刑事检察和民行检察部门从事生态保护案件办理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2月3日―12月14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