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2期侦监业务实训班
举办2期,每期学制7天。
培训人数:每期70人,共140人。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第1期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侦监部门业务骨干;培训时间:2018年3月27日―4月2日。
第2期
培训对象:基层院侦监部门业务骨干;培训时间:2018年6月8日―6月14日。
2.第1期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实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4月20日―4月26日。
3.第1期职务犯罪案件公诉业务实训班
学制12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公诉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5月3日―5月14日。
4.第1、2期公诉业务实训班
举办2期,每期学制10天。
培训人数:每期70人,共140人。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第1期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公诉部门业务骨干;培训时间:2018年5月20日―5月29日。
第2期
培训对象:基层院公诉部门业务骨干;培训时间:2018年6月20日―6月29日。
5.第2期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实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5月31日―6月6日。
6.第6期民行检察业务培训班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民行监督案件办理。
培训人数:24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从事民行检察工作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3月19日―3月30日。
7.第1期科学证据审查与运用专题研修班
学制12天。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从事刑检工作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3月19日―3月30日。
8.第3期综合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20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综合行政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6月20日―6月29日。
9.第1期生态检察工作培训班
学制12天。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刑事检察和民行检察部门从事生态保护案件办理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7月2日―7月13日。
10.第1期刑事错案防范与纠正专题研修班
学制12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从事刑检工作的员额检察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7月2日―7月13日。
11.第2期电子证据审查与运用专题研修班
学制12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从事刑检工作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7月2日―7月13日。
12.第1期案件质量评查和流程监控培训班(自主调训50个培训名额)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200人。
培训对象:地方各级院案件管理工作人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4月9日―4月18日。
13.第1期涉众型经济犯罪审查逮捕培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地方各级院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监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4月20日―4月26日。
14.第2期刑事申诉检察业务培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主题:新时代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理论。
培训人数:150人。
培训对象:地方各级院刑事申诉检察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4月20日―4月26日。
15.第3期案件管理理论与实务培训班(自主调训75个培训名额)
学制7天。
培训人数:150人。
培训对象:地方各级院案件管理工作人员,高检院案件管理工作联系点负责人。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5月3日―5月9日。
16.第3期控告检察业务培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主题: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应用。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控告(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负责人(处长、副处长)、业务骨干,分州市院承担控告检察教学任务的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5月11日―5月17日。

14.第2期刑事申诉检察业务培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主题:新时代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理论。 培训人数:150人。 培训对象:地方各级院刑事申诉检察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4月20日―4月26日。

12.第1期民事检察业务专项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民行检察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12月2日―12月11日。

11.第1期行政检察业务专项培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民行检察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1月4日―1月10日。

(二)专项业务培训 1.高级检察官研修班 举办7期,每期学制10天。 培训人数:每期200人,共1400人。 第96期高级检察官研修班。培训主题:“重点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培训人数:200人;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预防业务部门的高级检察官;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培训时间:2016年8月30日―9月8日。 第97期高级检察官研修班。培训主题:“经济犯罪案件公诉

(二)专项业务培训 1.第1期电子证据审查运用技能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公诉部门、侦监部门入员额检察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11月28日―12月7日。 2.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专题研修班 举办2期,每期学制10天。 第7期:培训人数:200人。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从事未检工作的业务骨干

8.第2期行政检察业务专项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民行检察部门入员额检察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5月3日―5月12日。

(二)专项业务培训1.高级检察官研修班举办6期,每期学制10天。培训人数总计:1200人。第90期为反贪业务。培训主题:“侦查技术信息化”;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反贪业务部门的高级检察官;培训人数:200人;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南京分院;培训时间:2016年3月7日―3月16日。第91期为刑事申诉检察业务。培训主题:“刑事申诉检察业务专项培训”;培训对象:各省级院刑事申诉检察业务

(二)专项业务培训 1.第3期刑事案件证据审查与认定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300人。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对象:基层院公诉和侦监部门入员额检察官。 培训时间:2017年6月19日―6月28日。 2.第3期金融犯罪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公诉部门办理经济类案件入员额检察官。 培训地点

7.第2期民事检察业务专项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23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民行检察部门入员额检察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3月15日―3月24日。

(二)专项业务培训 1.第1、2期侦监业务实训班 举办2期,每期学制7天。 培训人数:每期70人,共140人。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第1期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侦监部门业务骨干;培训时间:2018年3月27日―4月2日。 第2期 培训对象:基层院侦监部门业务骨干;培训时间:2018年6月8日―6月14日。 2.第1期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实训班 学制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