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教育厅审核、招生院校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
(一)获得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的中职学校毕业生。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考核;未从业的往届考生由其户籍所在乡镇或社区负责考核;已从业的往届生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考核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进行全面鉴定,并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应届考生记入毕业生登记表中,往届考生记入《2018年海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往届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

5.考生报考注意事项(1)考生在报名前要对拟报考的学校、专业进行详尽的了解,并需自行上网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应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完成报名信息的填报,所填写的毕业学校名称等信息必须使用规范名称。报名信息在“提交”之前要认真进行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学校和专业等重要信息要准确完整,因本人填报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而造成重要信息错漏的,后果由考生本人

3.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或其它行业相应资格证书)、并报考相应专业的中职生,可以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其成绩记满分。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时应将所取得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交报考院校审查。未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工种不涵盖所报考专业的考生,需到报考院校指定的地点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招生管理高等职业院校的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省考试局和各招生院校要加强领导和管理,按照教育部30个“不得”要求,做好招生的相关工作。各招生院校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由校长或分管副校长任组长,加强报考资格的审查,落实资格审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考生名册、技能测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及考生免考免试审核材料等必须经组长审核签字确认。各招生院校要按照我省制定的命题、试卷

(六)招生院校报名工作程序1.受理和审查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核对考生提交的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证明、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还给考生本人,将复印件及其它材料留存,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审查人的姓名;2.采集考生二代或三代身份证信息,并现场采集考生的相片;3.给考生分发报考卡;4.审查确认报考资格,整理考生报名信息,做好文化课考试考前的准备工作;5.发放《准考证

招生宣传各招生院校要面向中职学校做好宣传工作。在招生宣传的过程中,要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客观、真实地介绍学校的办学情况和招生专业。严禁夸大事实的宣传,也不得因宣传而影响中职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同时招生院校要做好信访、咨询和为考生服务的相关工作。各中职学校也要积极发动学生报考我省的高职院校,通过多种方式向考生宣传招生政策、规定和办法,引导学生通过进入高等职业院校读书提升职业技能,提高学历层次,为海

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今年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限定在本省的高职高专学校和招收专科专业的本科学校。其招生计划确定在2017年国家下达计划的50%左右。各高校的招生专业由学校确定,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在报名时通过省考试局网站向考生公布。

免试入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教育厅审核、招生学校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一)获得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免试入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教育厅审核、招生院校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一)获得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的中职学校毕业生。

免试入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教育厅审核、招生院校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一)获得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的中职学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