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邮寄调档函或协议书:我办拟定于6月7日寄出登记为邮寄考生的调档函和骨干协议书。调档函邮寄地址为考生通过中央民族大学招生考务管理平台http://grsjy..cn/zsxt/维护的调档函地址,邮寄骨干协议书的地址为考生填写的接收录取通知书地址,未维护的则为报考时填写的通信地址。

(2)定向就业协议书及骨干协议书邮寄接收地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1接收单位与接收人: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8932544定向就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doc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2017年6月5日

七、档案及协议书邮寄地址(1)档案邮寄接收地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邮编:100081接收单位与接收人: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8932683(2)定向就业协议书及骨干协议书邮寄接收地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1接收单位与接收人: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8932544定向就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doc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2017年6月5日

一、调档函发放发放调档函的考生包括: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普通计划考生和(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考生。中央民族大学本校应届考生、硕博连读考生、定向就业普通计划考生、(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考生不需领取调档函。考生拿到调档函后尽快赴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事宜并于6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档案通过机要或中国邮政EMS邮寄至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

五、定向就业协议书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普通计划的考生可从附件中下载定向就业协议书,并将签字盖章的协议书(三份)于6月10日前(邮戳为准)通过邮政EMS邮寄或送到研招办。

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书发放(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调档函与我办已签章的骨干计划协议书(一式四份)一并发放。(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考生仅发放骨干计划协议书(一式五份)。考生须在骨干协议书盖章签字完成后于6月16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两份协议书通过邮政EMS寄回研招办。

六、通知书发放我办预计将于6月底陆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邮寄或自取通知书需满足以下条件:(1)定向就业普通计划考生:已交定向就业协议书;(2)非定向就业普通计划考生:非应届生需交档案,应届生可直接领取;(3)(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考生:已交骨干计划协议书;(4)(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考生:非应届生已交骨干计划协议书及档案;应届生已交骨干计划协议书。

(1)档案邮寄接收地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邮编:100081接收单位与接收人: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8932683

5.学校研招办初步定于5月25日后陆续为非定向考生(包含非全日制的非定向生)邮寄调档函,请所有非定向考生认真填写调档函邮寄相关信息,尤其是档案所在单位的详细名称和调档函的邮寄地址,调档函邮寄地址及接收人可以是考生本人也可以是档案所在单位,如果考生本人接收调档函的,请考生收到调档函后应及时将调档函交由档案所在单位。

7.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调档函与骨干计划协议书一并领取或邮寄。邮寄协议书的地址为考生填写的接收录取通知书地址,未填写的则为报考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考生须在骨干协议书盖章签字(乙方---在职考生、丙方、丁方)完成后尽快(6月15日前)通过邮政快递EMS寄回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非在职骨干生在系统填写信息时点击“非定向”填写调档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