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类专业范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中“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设专业方向。对因培养工作需要,确需在招生考试环节加以区分的,有关高校可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如舞蹈表演(民族舞方向)。高校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艺术类专业列为其他艺术类专业的招考方向、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非艺术类专业列为艺术类专业的招考方向、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变相修改名称后列为招考方向、不得将与本专业选拔和培养无合理相关性的列为招考方向。高职(专科)的招考方向原则上以相应专业目录中列举的专业方向为准。
2.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高校艺术类专业应综合考虑考生艺术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择优选拔录取。同一高校同一专业(含同一专业下设各招考方向)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高校应于报名考试前向社会公布学校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办法、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等信息;设立招考方向的专业,应分别公布各招考方向的招生计划和考核办法。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高校培养以理论学习研究为主且在入学选拔时不需专业考试的个别艺术类专业,应参照普通类专业录取,安排分省计划,高考文化成绩不享受优惠,录取批次由高校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确定。
3.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为本行政区域内考生组织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考,有条件的省份还应组织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等其他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各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细分统考科类,但不得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中组织非艺术类专业(或招考方向)统考。要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确定并公布本省(区、市)省级统考科类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要推进省级统考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探索和建立公平、科学、合理、有效的测试方式和评价机制,保证统考的信度和效度。要逐步提高成绩区分度,满足不同层次、类别高校选拔需求,并逐步提高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合格标准。省级统考成绩发布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及时、准确向有关高校提供统考各科类考试科目、成绩分布情况和合格考生名单等信息。
4.艺术类专业校考。高校应在招生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参加所在地省级统考的类别。若高校对省级统考科类对应艺术类专业范围有不同意见,应主动与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沟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向社会公布。省级统考科类对应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若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应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在本校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专业校考。专业校考必须按照高考考务工作管理规定规范设置考场和监考人员,完善防范作弊措施和技术手段,并严格管理。若确需在校外设置考点,高校须向拟设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并提交校考专业、招考方向、考试科目及考务安排等材料,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研究同意后,在当地规定的考试地点、时间范围内开展相关考务工作,并按当地考点管理规定主动接受监督,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设考点。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统筹管理辖区内所有校考考点,指导和监督有关高校规范组考。对于出现违规设立招考方向或安排不当考试内容(如在音乐表演专业下设模特招考方向)等情况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拒绝高校在当地设点或者责令纠正。高校确定的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鼓励组织校考的高校,采取省级统考成绩与校考成绩综合计分的办法确定专业成绩。
5.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因地制宜、分类划定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省(区、市)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适当提高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有关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省(区、市)普通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录取期间,各省(区、市)和高校不得为了完生计划而降低初次划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6.部分高校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要求。按照从严管理、推进改革的原则,经教育部批准的30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和15所高校的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2017年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可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跨省组织专业校考,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其他事项执行教育部统一要求。上述高校要认真研究各省(区、市)考试招生方案,按照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严谨、规范制定本校招生章程,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核准备案。高校要详细、准确告知考生应知须知的内容及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事项(如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须逐省明确考生参加专业课省级统考科类、参加校考的资格要求、录取规则、专业合格线、自划线划定办法等)。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以及高考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与其他多数省不同的省份,高校要单独明确相关要求;录取时应在本校网站公布高考文化课成绩自划线,自划线原则上不得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及设计学类等专业应提高要求,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7.艺术类专业投档模式。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各省(区、市)相应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集中录取。鼓励各省(区、市)积极会商有关高校特别是属地高校,探索在艺术类专业试行基于省级统考成绩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增加高校和考生的双向选择机会,提高考生志愿匹配率和满意度。试点开展艺术类专业一档多投模式的省份,应统筹安排,适当提前投档工作时间。
8.相关专业录取办法。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凡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学校不得组织校考),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上海市、浙江省,按当地普通专业录取有关政策执行。与上述专业对应的相关高职(专科)专业,由各省(区、市)参照上述要求制订办法。
9.艺术类学生管理。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一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1招生专业范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和本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设专业方向对因培养工作需要确需在招生考试环节加以区分的有关高校可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如舞蹈表演民族舞方向不得作为招考方向的情况包括本科专业目录中已有的专业门类专业类专业名称与本专业选拔和培养无合理相关性的方向改变本专业所在类别属性的方向如体育运动项目

四高校保送生招生1保送资格条件根据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规定2022年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优秀学生公安英烈子女退役运动员等人员仍具备高校保送资格高校均可以从上述人员中招收保送生其中公安英烈子女按有关规定只能保送至公安类院校2保送录取程序具备保送资格的考生应向有关学校或部门提出保送申请提交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和综合素质档案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有关部门及考生所在中学审核确认并通过多级公示后参加有关高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考核高校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和学校选拔要求确定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并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被录取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1.试点工作定位。部分高校试点建设的高水平音乐团(如合唱团、交响乐团、民乐团等)、舞蹈团(如民族舞团、芭蕾舞团、现代舞团等)、戏剧团(如话剧团、戏曲团、曲艺团等)(以下统称艺术团),应立足推进高校美育工作开展,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承担一定演出任务,引领、辐射和带动全国高校相关艺术团的发展和提高。艺术团主要招收艺术团首席表演者或对幼功要求高的相关专业项目的艺术团成员,不得招收与艺

高校保送生招生1.保送资格条件。根据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规定,2017年,省级优秀学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优秀学生、公安英烈子女、退役运动员等5类人员仍具备高校保送资格。高校均可以从上述5类人员中招收保送生,其中公安英烈子女按有关规定只能保送至公安类院校。按照中央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保送生项目,对2017年秋季及以后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将取消省级优

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1.招生规模。高水平运动队(以下简称运动队)招生规模不得超过试点高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并须在经教育部核准公布的运动项目范围内招生。凡不具备组队条件、未设立专项运动队、无法继续承担建队任务的试点高校,不得安排该项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试点高校根据学校办学条件,依据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设置的主流项目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管理要求,并按照程序调整运动队项目。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

高校保送生招生1.保送资格条件。根据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规定,省级优秀学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优秀学生、公安英烈子女、退役运动员等5类人员具备高校保送资格。凡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中的高校均有资格招收保送生。2.保送录取程序。具备保送资格的考生应向有关学校或部门提出保送申请,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有关部门及考生所在中学审核确认并

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1.试点工作定位。试点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加强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以下简称运动队)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晰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试点工作定位,在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项目、全国学生运动会项目范围内,结合本校实际,优化项目布局。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组建高水平足球运动队。试点高校要配齐配足运动队建设所需相关师资、设备、场地、资金等,凡不具备组队条件、未设立专项运动队、无法继续承担建队任务的

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1.招生规模。高水平艺术团(以下简称艺术团)招生规模不得超过试点高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原则上仅面向高校组建的音乐(如合唱团、交响乐团、民乐团等)、舞蹈(如民族舞团、芭蕾舞团、现代舞团等)、戏剧(如话剧团、戏曲团、曲艺团等)类艺术团。试点高校要根据本校艺术团建设和发展情况,合理安排并公布艺术团分类别招生计划。未设立艺术团的试点高校不能安排相应艺术团招生,不得招收与艺术

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1.艺术类专业范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中“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设专业方向。对因培养工作需要,确需在招生考试环节加以区分的,有关高校可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如舞蹈

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1.艺术类专业范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中“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设专业方向。对因培养工作需要,确需在招生考试环节加以区分的,有关高校可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如舞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