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纸质材料按序号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4)符合免试入学和国家政策加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地址:六安市新河东路2号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37011,电话:0564-,

(4)符合免试入学和国家政策加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地址:六安市新河东路2号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37011,电话:0564-,

(四)符合安徽省2013年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及对口高考加分政策在我院自主招生录取中同样享受。

(二)符合国家政策照顾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在3月28日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照顾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1.符合安徽省2014年普通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在我院自主招生录取中同样享受。

1、符合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校学校招生考试加分照顾政策在我院自主招生录取中同样享受。

1、符合安徽省2014年普通高校学校招生考试加分照顾政策在我院自主招生录取中同样享受。

(二)符合国家政策照顾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在4月8日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照顾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3、符合国家照顾政策加分证书及复印件;以上纸质材料按序号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⑤符合国家照顾政策加分证书及复印件以上纸质材料按序号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