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学阶段品学兼优,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考生非征集志愿填报并录取我校,按要求到校报到注册;
3、设一本批次录取的省份,要求考生高考总分(不含附加分)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一本分数线(含)以上;
4、不设一本批次录取的省份,要求考生高考总分(不含附加分)高于在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本科分数线80分(含)以上;
5、单独划线的不享受本奖励。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学阶段品学兼优,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考生非征集志愿填报并录取我校,按要求到校报到注册;
3、设一本批次录取的省份,要求考生高考总分(不含附加分)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一本分数线(含)以上;
4、不设一本批次录取的省份,要求考生高考总分(不含附加分)高于在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本科分数线80分(含)以上;
5、单独划线的不享受本奖励。

获奖条件及奖励标准(一)综合素质奖1、凡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重大体育比赛(须与考生录取专业相关)等项目获奖的考生,高中阶段获得由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县(区)级以上(含县级)各学科竞赛和文体比赛奖项(须与考生

1、优秀新生奖学金用于鼓励品学兼优的优秀考生报考我校,提高我校生源质量,2013年修订了优秀新生奖学金,大幅度提高了奖励力度。具体细则如下:(1)凡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报考我校一本专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高考总分以750分计算)的考生,入学可获得相应的新生奖励。A、外省(区、市)高考分数高于一本分数线80分及以上的考生,奖励10000元且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在此基础上,分数每高出10分,

1、国家助学金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奖励条件: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本科考生,高考总分(不含附加分)高于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一本分数线,录取到我校本科专业并到校注册;2、采用传统志愿投档的本科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高考总分(不含附加分)高于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一本分数线,录取到我校本科专业并到校注册;3、单独划线的不享受本奖励。

(一)来华留学生优秀新生奖学金。此奖学金用于奖励入读我校的本科、硕士及一学期及以上的进修生。1.本科生奖学金20000元/人;2.硕士研究生奖学金25000元/人;3.普通进修生奖学金5000元/人/学期,10000元/人/学年;

本办法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附:南昌工程学院优秀新生助学金申请表

5、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的学生,如在校学习期间退学的,必须全额退还所得奖学金。◆南昌工程学院双专业、双学位如何获得?答:凡录取我校,学有余力的本科学生,均可跨专业、跨学科选修第二专业或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修满双专业规定的学分,达到相应要求,毕业后颁发注有双专业的毕业证书,学生修满双学位规定的学分,达到相应要求,毕业后颁发两个学士学位证书。◆南昌工程学院的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答:我校高度

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办法:1、优秀新生奖学金采取填报志愿前申报和录取后评定两种方式。2、填报志愿前申报:符合本奖励条件的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主动向学校提交申请,要求录取我校,在我校本科批次录取前审核通过录取的,给予优秀新生奖学金10000元,并可挑选专业;3、录取后评定:符合奖励条件的考生,填报志愿前未主动向学校申报优秀新生奖学金的,入学一周内向招生就业处递交申请,由招生就业处根据当年考生高考成

奖励办法:1、奖励人数不超过100名,原则上按各省录取的符合奖励条件的人数比例分配奖励名额,对符合奖励条件的考生按考生成绩和各省奖励名额从高到低确定奖励名单;2、奖励金额:每人奖励2000元;3、获得优秀新生助学金奖励的学生,如在校学习期间退学的,必须全额退还所得助学金。4、招生就业处负责优秀新生助学金的评定工作;5、优秀新生助学金在新生入学注册后,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发放;

奖励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学阶段品学兼优,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2、考生非征集志愿填报并录取我校,按要求到校报到注册;3、设一本批次录取的省份,要求考生高考总分(不含附加分)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一本分数线(含)以上;4、不设一本批次录取的省份,要求考生高考总分(不含附加分)高于在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本科分数线80分(含)以上;5、单独划线的不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