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我校专业校考并合格,英语成绩在50分以上,按校考专业成绩计算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条件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数较高的考生。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考试课门数)×50%+(校考成绩总分÷考试课门数)×50%。(文化课考试中的文/理科综合按1门计算,校考成绩按3门计算)

7.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专业,每生每学年23000元;学生住宿费以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2000元/学年·生。

(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参加我校专业校考并合格,英语成绩在50分以上,按校考专业成绩计算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条件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数较高的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考试课门数)×50%+(校考成绩总分÷考试课门数)×50%。(文化课考试按4门计算,校考成绩按3门计算)

(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摄影专业:英语成绩在50分以上,按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计算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条件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数较高的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政策加分)×40%+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5×60%

(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参加我校专业校考并合格,英语成绩在50分以上,按校考专业成绩计算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条件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数较高的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考试课门数)×50%+(校考成绩总分÷考试课门数)×50%。(文化课考试按4门计算,校考成绩按3门计算)

(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参加我校专业校考并合格,英语成绩在50分以上,按校考专业成绩计算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条件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数较高的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考试课门数)×50%+(校考成绩总分÷考试课门数)×50%。(文化课考试按4门计算,校考成绩按3门计算)

2.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预收学费为:10000元/学年。以上专业学费终以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收取。

(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摄影专业:英语成绩在50分以上,按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计算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条件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数较高的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政策加分)×40%+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5×60%

(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英语成绩在50分以上,按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计算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条件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数较高的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60%+(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美术类专业统考总分)×40%。

(一)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绘画)设计学类按大类招生,进校后主要根据学生意愿、兴趣、特长、成绩等,分为“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绘画”四个专业进行培养。1.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专业特色:本专业在课程体系中合理安排了艺术与技术的两大类课程的比例关系,以艺术设计贯穿始终,使课程之间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终实现了知识体系、素质体系、能力体系的综合培

(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参加我校专业校考并合格,英语成绩在50分以上,按校考专业成绩计算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条件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数较高的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考试课门数)×50%+(校考成绩总分÷考试课门数)×50%。(文化课考试中的文/理科综合按1门计算,校考成绩按3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