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拟录取考生请仔细核对录取学院、附院、专业(含三级学科)、学位类型、学习方式等信息,拟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已于今日用EMS快递寄出(不含本校及康达应届生),快递单号如下,邮寄地址为报名时所填通讯地址,快递寄达前电话务必保持畅通。本校应届生不发拟录取书面通知,研招办会直接联系考生所在学院学工办统一办理政审、调档。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请考生网上报名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凭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像。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二)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其相关费用不退。

(二)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其相关费用不退。

(四)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报名费用不退。

1.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按照学校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