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培养要求 培养时间安排为:全日制生同内地(祖国大陆)生兼读(在职)制生每学期至少有一段时间来校参加学习。 请欲报考兼读(在职)制的香港、澳门、台湾考生,在报名前,应对自己如录取后学习和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必须要有充分的认识和合理的安排,以便学校、研究生院、院系所、导师、学生各方能有效协调并共同完成培养过程。

二、报考类别 硕士生: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考虑到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可函报确认),具体可咨询我校研招办。

五、招生专业 见我校201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现场确认要求:

4.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学生中心,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荷兰园大马路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座电话:(00853)28563033,图文传真:(00853)28563722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