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复试录取办法各学科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要求复试成绩合格并计入总分(复试合格指复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否则不予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占70%,复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占30%,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三、4月10日下午13:00—16:00专业课笔试地点:办公楼地下一层实验室

3.学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7号。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研究生部2018年3月19日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复试笔试科目选择申请表.doc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政治审查情况表.doc

2.北京市2016年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837217。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科研管理处2016年3月17日为了方便考生复试期间安排食宿,提供以下服务指南,请参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科研管理处2016年3月17日为了方便考生复试期间安排食宿,提供以下服务指南,请参考。一、住宿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招待所(学院院内,电话010-83635560)北京丞泰快捷酒店(丰台区看丹路南开西里23号,电话:010-63798678)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招待所(学院院内,电话010-83635560)北京丞泰快捷酒店(丰台区看丹路南开西里23号,电话:

3.考生若有工作业绩、专业技能相关等级证书、获奖或科研证明及其他可以证明考生本人能力水平的材料,综合面试时提交复试小组。政治审查表、准考证原件、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信网上查询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上交存档。

2.综合面试综合素质面试包括外语能力水平测试、专业综合知识、综合能力、逻辑思维、思想品德、语言表达等能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查,重点考核考生的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思维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及综合归纳能力、综合印象及相关业绩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中外语能力水平测试满分30分,重点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基本能力。

(3)机试时间:3月25日下午14:00—17:00;地点:主楼801、901机房。

二、机试时间:4月15日上午9:00—11:30;地点:教学楼801机房。

(3)机试时间:3月22日下午14:00—17:00;地点:主楼801、901机房。

(3)机试时间:3月27日下午14:00—17:00;地点:教学楼801、901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