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报名时间2015年度的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12月19日

(四)报名地点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地址:澳门罗利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7楼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

二、网上报名:(一)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2、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考试、录取或入学,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二)报名办法考生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1、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复印件(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内地)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4、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5、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6、教授推荐函;7、体格检查报告。报考费由报考点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二)报名要求:1、应在规定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2、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3、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二、网上报名:(一)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0日—12月19日,每天9:00—18:00(二)报名要求:1、应在规定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2、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3、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一、报名(一)报名资格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5.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以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具备具有大学本科或

一、报考资格(一)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四)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一、报考资格(一)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四)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一)报名资格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5.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以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具备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